【事项名称】
双鸭山市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申请
【办理机构】
申请人户籍所在的居(村)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县(区)民政部门
【办理地址】
申请人户籍所在的居(村)委会、街道办事处(乡镇)、县(区)民政部门
【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
0469-4240880
【办理条件】
80至89周岁的低收入(含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以及90周岁以上所有老年人
【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含集体户口)原件及3份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以及本人在审批机关指定银行开设的储蓄存折帐号复印件,并填写《高龄津贴申请表》(一式三份)。80至89周岁的申请人还要提供低保或低收入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双鸭山市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申请办理流程
【办理时限】
居(村)委会7日,街道办事处(乡镇)7日,县(区)民政局10日
【办理依据】
双鸭山市民政局、财政局 《关于印发<双鸭山市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办法>的通知》(双民联〔2012〕10号)
(责任编辑:双鸭山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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