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双鸭山仲裁委员会第三届组成人员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和在双中、省直各单位:
为加强仲裁队伍建设,提高办案水平,建设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仲裁委员会领导集体,切实为我市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发挥作用,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仲裁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通知》(国法〔2017〕1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双鸭山仲裁委员会章程》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双鸭山仲裁委员会已完成第三次换届,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辛敏超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主任:王长泰 市政府秘书长
张守和 市法制办主任
秘书长:龚 莉 市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委 员:胡 东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韩学平 东北农业大学文法学院院长
秦亚东 哈尔滨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
李晓斌 北京李晓斌律师事务所主任、博士
苗正达 哈尔滨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
李淑芹 上海勤瑞律师事务所主任、博士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