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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23050002790982-00-2018-07-0313403010

分 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8-07-03

文 号 :双政发〔2018〕10号

主 题 词:产业项目 策划生成 考核 细则 通知

名 称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双鸭山市2018年产业项目建设策划生成考核细则的通知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双鸭山市2018年产业项目建设策划生成考核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3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

双鸭山市2018年产业项目

建设策划生成考核细则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确保2018年全市产业项目建设策划生成目标任务顺利完成,在数量、投资规模建设质量方面实现明显提升充分体现亿元以上产业项目建设拉动作用,促进全市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双鸭山2018年产业项目建设策划生成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基本原

坚持简便直观、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增强考核工作的可操作性,合理安排考核步骤,完善目标认定标准和程序,确保考核结果真实有效。

二、考核内容和考核对象

(一)考核内容

1.当年策划生成投资5000万元以上产业项目;

2.开复工建设投资500万元以上产业项目(以当年项目有新的建设内容并按月上报现场开复工进展、照片及视频,新开工项目需统计局入库当年完成投资达500万元及以上为认定依据)

(二)考核对象

产业项目推进责任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经开区管委会及各承接建设策划生成任务的市直部门。按照《双鸭山市2018年产业项目建设策划生成目标任务分解方案》将被考核单位分为三组考核:集贤县、友谊县、宝清县饶河县为第一组,尖山区、岭东区、四方台区、宝山区和市经开区管委会为第二组,承接建设策划生成任务的市直部门为第三组。

三、考核工作及计分办法

(一)考核工作

由市发改委牵头负责产业项目建设和策划生成考核(以下简称“项目建设策划生成考核”)工作,最终考核结果由市发改委进行统计上报。

(二)计分方法。

项目建设策划生成考核按100分计算,分为开复工建设项目考核(简称“建设项目考核”,80)和策划生成项目考核(简称“策划项目考核”,20分)两部分 

建设项目考核指标体系分为两类:基础指标和增量指标。总分80分,其中:基础指标56分、增量指标24分,两部分相加为总得分。

1.基础指标(共5项,56分)

1项目投资完成指标(15分):基础分为10分。为各县(区)或各市直单位建设项目当年实际完成投资与本考核分组当年完成投资平均值进行比较。达到本考核分组平均值得基础分;高于或低于本考核分组平均值的百分点,每个百分点加或减0.2分,加或减分最大值为5分。(无当年完成投资项目不得分)

2项目投资完成增幅指标(8分):基础分为5分。为各县(区)或各市直单位建设项目当年实际完成投资与本县(区)或市直单位建设项目上一年度通过认定项目实际完成投资的增幅(第三组按当年完成投资计算)。达到本考核分组平均值得基础分;高于或低于本考核分组平均值的百分点,每个百分点加或减0.2分,加或减分最大值为3分。(无当年完成投资项目不得分)

3项目开复工指标(15分):基础分为10分。当年开复工产业项目数量达到《双鸭山市2018年产业项目建设策划生成目标任务分解方案》规定开复工项目指标个数得基础分;高于或低于开复工项目指标数量,每个加或减0.5分,加或减分最大值为5分。(无当年开复工建设项目不得分)

4项目新开工指标(10分):基础分为6分。当年新开工建设产业项目数量达到《双鸭山市2018年产业项目建设策划生成目标任务分解方案》规定新开工项目指标个数得基础分;高于或低于新开工项目指标数量,每个加或减0.5分,加或减分最大值为4分。(无当年新开工项目不得分)

5项目竣工指标(8分):基础分为5分。当年竣工项目数量达到《双鸭山市2018年产业项目建设策划生成目标任务分解方案》规定竣工项目指标个数得基础分;高于或低于竣工项目指标数量,每个加或减0.5分,加或减分最大值为3。(无当年竣工项目不得分)

2.量指标(共5项,24分)

1省重点项目指标(5分):按照当年省重点推进产业项目个数加分开复工建设并完成当年计划投资的项目每个加2分;开复工建设但未完成当年计划投资的项目每个加1分;未开复工建设的项目不加分加分最大值为5分。(无当年省重点项目不分)

2创税型项目指标(5分):按照当年开复工创税型产业项目个数加分开复工建设并完成当年计划投资的创税型产业项目每个加0.5分;开复工建设但未完成当年计划投资的创税型产业项目每个加0.2加分最大值为5分。(无当年开复工创税型项目不分)

3项目投资规模加分(5分):对每个当年实际完成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项目给予加分单体项目当年实际完成投资额(万元)/5000(万元)×0.5加分最大值为5分。(无当年实际完成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项目不分)

4项目竣工投产加分(8分):对每个当年竣工投、达产项目给予加分每个当年竣工但未投、达产项目加0.1分;每个当年竣工投产(提供销售发票等佐证)项目加0.2分;每个当年竣工达产(提供销售发票等佐证)项目加0.3分。三种情况累计加分最大值为8分。(无当年竣工、投产、达产竣工项目不分)

5项目审批手续加减分(1):对每个当年开复工建设项目主要审批手续齐全项目个数加分,不齐全相应减分。每个当年开复工项目核准备案、土地、环评规划主要审批手续齐全的加0.04分;每个当年开复工项目核准备案、土地、环评规划主要审批手续不齐全的,每缺一项减0.01分。分最大值为1分。

根据《双鸭山2018年产业项目建设策划生成目标任务分解方案》中确定的各县(区)或各市直单位产业项目策划生成数量目标,全部完成的计满分20,未完成进行相应减分(每少一个项目的扣=20/各单位对应承担的策划项目目标数量)。上报的策划项目,需有标准格式的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研纸质版作为认证材料且县(区)上报的策划项目,需以县(区)主管领导参加召开的策划项目论证会会议纪要为认定;各市直单位上报的策划项目需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认定。

四、组织实施

(一)考核时间。按照季核查确认半年初评、9月底重点考核、全年总评的方式, 将半年和9月底对全市产业项目建设推进工作进行考核打分,12月底进行全年总评。

(二)考核方式。对各责任主体自报、统计检查、实地核查重点抽查的基础上,按照考核细则确定的认定标准程序测算出责任主体考核分数,确定考核结果,按考核分组独立排序。

(三)考核要求。各责任主体要严肃考核工作纪律,如出现弄虚作假、虚报浮夸等问题,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考核结果运用。年末,市领导依据考评结果,对产业项目推进工作不力、完成进展缓慢、排名在后两位的项目责任县进行约谈,约谈情况将进行公开通报。考核结果还将作为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

                          201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