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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正文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鸭山市“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索 引 号:2305000127030001-00-2022-09-2913404024

分 类 :综合政务、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公开办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公开办

发布日期: 2022-09-29

文 号 :双政办规〔2022〕19号

主 题 词:消防

名 称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鸭山市“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鸭山市“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29 字体: 视力保护色: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及在双中、省直有关单位:

《双鸭山市“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已经2022年9月14日召开的市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9日    

 

 

双鸭山市“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黑政办规202134)要求为推进“十四五”时期我市消防事业进一步发展,准确把握新时代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面提高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为我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黑龙江省消防条例》《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双鸭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编制本规划。

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

第一章  规划背景

第一节 “十三五”时期消防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

“十三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我市消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较好实现了“十三五”规划目标,社会抵御火灾能力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明显增强,为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

——消防法制化水平不断提升。为适应消防改革需要,我市出台《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实施方案》。

——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我市扎实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和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全面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组织针对高层建筑、粮食仓储、养老机构、地下经营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危险化学品企业、文物古建筑等重点场所,以及电动自行车、打通“消防车通道”、电气火灾等重点领域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30余次。全市各级消防救援机构督改火灾隐患3.3万余处,市、县两级政府累计挂牌督办整改重大火灾隐患25家。圆满完成党的十九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全市“两会”等消防安保工作,连续12年无较大以上和有影响的火灾发生。

“十三五”期间全市火灾基本情况(含放火)

年  份

起数(起)

亡人(人)

伤人(人)

直接财产损失

(万元)

2016年

182

0

0

476.2346

2017年

238

2

3

323.2555

2018年

325

2

9

713.8534

2019年

899

0

5

1106.78

2020年

460

0

1

405.2418

合   计

2104

4

18

3025.3653

“十二五”期间

(20112015年)

1955

5

5

978.6059

“十三五”期间同比

“十二五”期间

7.3%

20%

360%

310.8%

——灭火和应急救援能力明显增强。完善以灭火救援指挥部为主体的现场作战指挥和战备值班体系,全面推行“一键式”调度,及时有效处置各类警情,应急响应机制逐步成熟。建强“高低大化”、水域救援、道路交通事故等综合性应急救援专业力量。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预案和类型灾害事故预案以及各类特殊灾害事故应急救援规程和行动指南基本实现单位全覆盖、灾种全覆盖,重点单位3D预案已稳步推进,协同地方行业部门开展联合演练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参与处置集贤县东荣二矿“3.9”副井井口火灾和东荣二矿“11.4”冒顶事故;成功处置“1.18”丰和粮食购销储备有限公司烘干塔火灾、集贤县“3.30”纸壳箱火灾、集贤县“7.29”哈同高速汽油运输罐车侧翻泄露事故、宝清县“2.20”关东老菜馆燃气爆炸事故、尖山区“3.25” 改装油罐车爆炸事故、三马路百业兴小区煤气泄漏事故、抗击台风“立奇马”、“玲玲”、“巴威”、“美莎克”、“海神”等灾害事故和突发事件。“十三五”期间,全市消防救援队伍共接警出动3377起,出动车辆6697辆出动警力29593人,抢救被困人员298人疏散被困人员711人,挽回财产损失2204.13万元。

“十三五”期间全市灭火救援出动情况

年  份

起数(起)

火灾

扑救

(起)

抢险

救援

(起)

公务

执勤

(起)

社会救助

(起)

其他出动

(起)

抢救

财产

价值

(万元)

2016年

280

182

69

0

25

4

766.23

2017年

284

238

35

0

9

2

218.30

2018年

466

325

51

65

23

2

370.00

2019年

1407

899

108

271

122

7

522.90

2020年

940

460

78

285

116

1

326.70

合   计

3377

2104

341

621

295

16

2204.13

“十二五”期间

3253

1955

720

12

368

198

2086.94

“十三五”期间同比“十二五”期间

3.81%

7.62%

52.64%

增加50.75倍

19.84%

91.92%

5.62%

——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全市新建小型消防站2个。新建消防水鹤24处、地上式市政消火栓39处、消防取水码头1处、墙壁式消防水池取水口2处。

——公共消防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深化“放管服”和“证照分离”改革,精简消防审批,取消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许可。改革消防监管理念,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实行预约办理、容缺后补、绿色通道、快递送达和消防事项“网上办”等便民利企举措,打造消防领域“办事不求人”的营商环境。全市共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176项、建设工程消防验收155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172项。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完成消防车通道标识标线施划安装,累计设置警示牌1312处打通消防车通道903条推动相关部门新建停车位289个。

——公众消防安全素质稳步提升。扎实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推动行业部门及社会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宣传责任,构建电视、报纸、网络、宣讲团、体验馆、示范街立体化消防宣传网络。组织消防宣传培训、应急疏散演练等活动1万余场(次),利用各类媒体媒介播发消防知识500万余条(次)。常态化开展消防知识宣讲活动,发放消防宣传材料50余万份,建成消防安全体验馆、消防主题公园和消防主题餐厅10个,组织消防安全体验馆、消防站开放1000余场(次),创建微博、微信、抖音、快手、今日头条等官方账号,打造消防政务新媒体宣传平台,关注者数量65万余人,累计转载、发布消防提示信息、短视频5万余条(次),公民消防法律法规意识、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和火灾自防自救能力显著提升。     

——消防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完成全市数据灾备系统和4G无线图传系统建设,升级改造指挥中心、接处警系统,升级全市营区远程高清监控系统,依托图像综合管理平台全面汇集卫星、4G图传、营区监控等图像资源。升级消防一体化业务系统,完成消防实战指挥平台基础版建设,融合天眼监控、水务检测、森林预警、气象监测系统,实现警情展示分析和辅助决策等功能。全市配备卫星通信指挥车1台、器材运输车1台、卫星便携站2套、无人机10架、4G图传设备17套、各类卫星电话16部。分岗轮训应急通信保障队,创建“1+1+7”应急响应模式,实现全天候应急通信实战打赢能力。

第二节  “十四五”时期消防工作面临的主要挑战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局起步期,也是开创我市全面振兴新局面的关键时期。随着我国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要求不断提高,“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日益深入人心,各级政府更加重视消防事业发展,社会各界对消防安全关注更加强烈,为我市抓好消防工作提供了更加良好的外在环境。与此同时,随着我市进一步转型高质量发展,努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进和实施对双鸭山未来发展具有积极影响的重大工程项目建设,消防安全风险随之加大,消防安全形势面临新挑战。

——消防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地方各级政府始终支持消防工作,但受经济下行、发展不平衡等因素影响,消防安全投入存在下滑趋势。有些行业主管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职责不清晰,没有充分履行组织本行业排查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职能。一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不强,没有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自主查找和整改隐患能力欠缺,火灾防范措施不力。一些街道、乡镇、社区等基层组织抓消防工作还缺乏主动性,老旧住宅小区、城乡结合部等区域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流于形式,“小火亡人”风险隐患仍然存在。

——火灾潜在风险不断增多。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带来的行业性、区域性火灾隐患不断凸显。商业促销活动增多、线上经济发展导致物流业火灾荷载加大,近年来由于本市粮食仓储企业向粮食深加工产业转型,火灾防控工作更需提档升级。高层建筑、地下商场和大型城市综合体等大空间、大跨度建筑不断增加,危化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量与日俱增,对火灾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出新挑战。农村消防工作基础薄弱,组织机构不够健全、消防隐患存量大、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老旧住宅小区、养老机构较多,消防安全责任不清,消防设施缺乏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易反复滋生。

——消防基础建设相对滞后。部分地区消防规划不科学、不合理,规划编制修订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城市消防站数量不足,乡镇政府专职队建设未达到国家建设标准。扑救高层、地下及煤化工火灾和实施大型抢险救援的车辆、装备配备不足,特别是水域、冰上、地质灾害和建筑倒塌等高精尖救援装备严重缺少。市政消火栓建设处于起步阶段,“欠账”严重。消防车通道、安全出口等被占用、堵塞、封闭现象屡禁不止,严重影响消防安全和灭火救援行动。

——原农垦、森工辖区灭火救援力量薄弱。农垦、森工系统改革后,原农垦、森工政府专职消防队转为由北大荒农垦集团、龙江森工集团管理的企业专职消防队,继续承担原垦区、林区的灭火救援任务。通过近一年的改革实践,企业专职消防队在承担社会面灭火救援任务时产生的法律责任、经济补偿等问题难以解决,消防站布局不合理、经费保障不足、队员流失“老龄化”、消防车辆超期服役、无车辆号牌及上路行使权,灭火救援装备配备不足等问题凸显,原农垦、森工辖区灭火救援力量急需增强。

——灭火应急救援能力亟待提升。对标“主力军、国家队”使命要求,面对“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要,消防救援队伍在担负常规灭火战斗任务的同时,承担起高层建筑、地下工程、大型城市综合体、石化产业、危险化学品、粮食仓储等灾害事故处置以及洪涝、地质等自然灾害事故救援任务,给应急救援能力提出新课题新挑战。基地化训练设施和实训基地建设滞后,装备实战应用能力有待加强,重特大灾害事故实战经验不足。受现有编制影响,消防救援队伍在应对处置多种形式灾害事故面前,力量薄弱。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人员数量不足,政策保障制度、调度指挥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依然突出。

——公民消防安全意识有待提高。社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体制不健全,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社会单位消防宣传教育职责落实不到位。公众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总体偏低,务工人员、农村留守老人、儿童、智残障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素质和自防自救能力薄弱。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在责任体系、基础研究、教育基地、宣教队伍等方面存在短板,教育培训的社会化、市场化程度不高,缺乏专业平台支撑,系统性、针对性不强。消防科普教育场馆不足,社会公众缺少直观体验学习消防知识场所。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着力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重大风险、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推进符合中央要求、体现时代特征、切合我市实际、顺应群众期待的消防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推动我市转型高质量发展,实现双鸭山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有力消防安全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坚持党对消防工作和消防救援队伍的绝对领导,在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坚强领导下,把我国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转化为推动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发展优势。

——坚持统筹兼顾,大力夯实消防基础。科学开展消防安全风险、应急救援能力评估,合理配置公共消防设施,积极推进消防站、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灭火救援装备等消防基础建设,提升抵御各类灾害事故整体水平。

——坚持问题导向,构建消防治理体系。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防治理念,强化火源治理,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乡村火灾防控、重点行业管理六项“攻坚治理”,制定切实可行措施,从根本上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

——坚持服务民生,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双随机 一公开”消防监管工作,实行《黑龙江省事中事后监管系统》及《互联网+》监管系统。规范消防监督执法服务,着力提升消防技术服务水平,为全面建设现代化龙江营造安全稳定的消防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第三节  工作目标

(一)社会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改善。建立健全与消防工作和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发展相适应的地方法规、规章体系。以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基础,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社会消防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各层面消防安全责任有效落实,单位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能力显著提升,监管部门排查整治机制健全,消防监督管理新模式高效运行,各类火灾隐患得到及时整治,较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美好生活提供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更加完善。根据城乡消防规划要求,推进消防站建设,优化消防站布局。立足消防救援需求,加强消防救援装备建设、消防通信建设和物资储备。建设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消防取水码头、社会单位消防水池取水口,提升公共消防供水能力。开展消防通道专项整治活动,打通“生命通道”。

(三)应急救援水平满足发展需求。推进应急救援综合能力转型升级。立足主力军、国家队职能定位,实现综合救援、专业救援、社会救援力量有机融合、布局合理。对标“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求,健全应急响应、指挥协调、专业救援、机动作战、综合保障等工作机制,推动训练基地训练设施建设工作,通过开展实操实训,强化专业训练演练,落实技能培训考核,提升应急救援力量作战效能,建设一支“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作风过硬、本领高强”的专业化救援队伍。

(四)消防科技应用和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加强与科研单位的交流沟通,定期派人到科研单位参观学习,在防灭火关键技术、消防装备、基础理论方面推广科技成果应用,掌握和提高运用先进科学技术的能力。采取科技手段降低火灾风险,提高技防水平,实现科技强消。

(五)社会消防安全素质普遍提高。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社会单位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各类传统媒体、社会新媒体整体联动、集体发声,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公益宣传。建好用好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等宣传阵地,推广消防宣传体验教育。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体系进一步完善,公民消防安全教育和家庭消防器材普及率进一步提高,全社会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意识和参与消防安全防范的自觉性显著增强。

十四五时期全省消防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序号

指标内容

2025年

属性

1

新建消防站(个)

1

约束性

2

新建政府专职消防站(个)

2

约束性

3

新建室内体能训练馆(个)

5

约束性

4

新增地上式市政消火栓(个)

200

约束性

5

招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人)

200、25

约束性

6

消防水鹤完好率

≥90%

约束性

7

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

≥95%

约束性

8

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战勤保障消防站装备配备率

100%

约束性

9

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

≥75%

预期性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一)落实政府消防安全责任制。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全面落实《黑龙江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或分管消防工作负责人牵头每年组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督促各有关部门、各县(区)落实消防安全责任。进一步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建立党委、政府定期研究消防工作和消防救援队伍定期报告工作情况“双定期”制度。建立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组织实施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整治工作。督促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适时发布防火公告,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纳入市委办、政府办重要工作日程,开展年度政府消防工作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发挥部门消防工作职能作用。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根据行业、系统业务工作特点,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督促行业、系统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推进《双鸭山市物业管理条例》和《双鸭山市停车管理条例》,进一步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法规政策和标准体系。教育、民政、文化旅游、卫生健康、文物等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发改、规划、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执法衔接、移交查办等制度,加强项目审批环节、工程建设领域和电气、电动车、消防产品等生产流通领域的源头监管。健全与行业部门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针对突出隐患问题,研究治理办法,组织集中整治。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定期通报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和突出问题。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职能作用,督促协调、监督检查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和下级政府消防工作开展情况。

(三)压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全面推行单位风险隐患“自知、自查、自改”和公示承诺制度,坚持“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深入推进“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健全消防安全自主管理机制。严格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及时整改消除火灾隐患。以大型商业综合体、养老服务机构、文博单位、学校、医院等为重点,全面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连锁经营、集团企业消防安全纵向垂直管理,推行消防安全职业经理人制度,培养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明白人”,单位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维保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提升社会消防安全自律和火灾防范水平。探索实施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积分管理,实施单位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履职能力评价机制。  

(四)加强农村、社区基层消防组织建设。将消防工作纳入乡村振兴总体规划实施,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强化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管理体制建设,设立乡镇街道消防安全委员会,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委托或授权乡镇街道综合执法机构履行消防监督执法权。推动公安派出所做好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宣传工作。发挥行政村基本治理单元作用,结合平安乡村建设和农村社会治安工作,指导成立由村“两委”成员牵头的消防管理组织。将社区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城乡“社会治理一张网”以及网格管理一体化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并作为各级政府日常政务督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考评内容。

第二节  完善火灾防控体系

(一)开展城乡消防安全风险评估。主动融入智慧城市平台数据,建立互联互通机制,共享政务数据库、行业数据库信息,构建消防安全大数据库。研究制定区域(场所)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标准,加强火灾风险分析研判、监测预警,精准治理高风险区域场所。构建分级分类管控体系。建立火灾风险信息预警发布机制,建设快速、精准、高效、共享的市、县一体化火灾预测预警平台,强化对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精准发布能力。

(二)组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建立消防安全检查清单和隐患整改清单。常态化排查整治和专项行动同向发力,以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基础,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煤化工企业、地下空间、养老场所、粮食仓储场所以及老旧场所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结合各县(区)、各时段、节点火灾规律形势,确定火灾防控重点,开展针对性火灾隐患整治。完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落实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持续开展消防产品专项治理,严厉打击不合格消防产品,规范市场秩序。

(三)推进“五位一体”监管模式。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合理确定年度计划和月度抽查任务并向社会公布。强化重点监管,统筹抓好专项行动、重大安保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进一步做好森工、农垦移交后消防监督执法工作。加强消防安全诚信体系建设,落实消防行政处罚和行政许可信用信息“双公示”制度,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全面应用“互联网+监管”平台实行网上监管。强化火灾事故倒查追责,依纪依法追究各方责任。完善火灾事故调查评估制度。

(四)大力加强“智慧消防”建设。按照“统分结合”原则,统筹规划,科学设计“智慧消防”总体架构,强化顶层设计和过程管控。2022年年底前建设完成全市“智慧消防”系统平台,市级重点单位全部接入系统平台。各县(区)分层次,有序推进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社会单位接入全市“智慧消防”系统平台。2022年年底前,各县(区)接入数量不低于辖区应接入单位总数的20%;2023年年底前,接入数量不低于辖区应接入单位总数的50%;2024年年底前底接入数量不低于辖区应接入单位总数的70%,2025年年底前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社会单位全部接入系统平台。有条件的地区要推动将高层住宅一并接入全市“智慧消防”系统平台进行管理。

(五)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规范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管理,探索建立积分管理制度,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纳入消防安全信用体系,提升消防技术服务质量。发挥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机构“孵化作用”,加强指导和监管。培育壮大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队伍,逐步推动超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高风险场所聘用注册消防工程师。健全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制度,拓展投保范围,发挥保险机构参与火灾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作用,利用市场机制调节火灾风险。

(六)优化消防执法服务。进一步简化消防审批环节,优化监督执法模式,畅通消防服务渠道,创新便民利企举措。梳理消防监督管理权责清单和流程指南,面向社会公示。落实消防执法改革举措,加强消防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告知承诺制管理。严格法律法规执行,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法制审核制度,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范执法自由裁量行为。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法监督,明确接受社会监督的方式途径,严肃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推动消防监督执法服务转型升级,提高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第三节  夯实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一)编修实施城乡消防规划。推动各地及时编修城乡消防规划,将消防用地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装备、消防通信等纳入国土空间规划,消防水鹤、市政消火栓、天然水源取水码头等公共消防设施布点明确。2023年,县(区)、乡(镇)全部完成当地国土空间规划中消防规划内容编修工作。结合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同步推进城市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工作。2025年,市以及各县(区),编制完成城市消防专项规划。

(二)推进消防站建设根据消防规划、应急救援需求和消防力量布置情况,新建消防站,优化消防站点布局,逐步提高小型消防站建设密度,全市新建消防站1个,政府专职消防站2个,新建室内体能训练馆5个。

专栏1  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点

——2021至2025年,集贤县新建小型消防站1个。

——2021年至2025年,尖山区安邦乡和岭东区长胜乡各新建乡镇政府专职消防站(二级)一个。

——2023年底,按照《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宝清县七星泡镇、青原镇,集贤县集贤镇、升昌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完成达标。

——2024年底,按照《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完成岭东区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集贤县双鸭山鸿展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华丰煤化工有限公司、宝清县万里润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

——2021年,新建集贤县、饶河县、友谊县、宝山区,4个室内综合训练馆。

——2022年,新建长虹路消防救援站室内综合训练馆。

(三)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动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结合辖区老旧小区内建筑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于2021年底前老旧高层住宅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治理。2021年底前推动停车场建设工作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将打通消防“生命通道”作为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的重要内容,推动纳入文明城市、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平安建设等各类考核评价体系,压实各方责任。

(四)加强消防水源建设与城镇建设发展同步规划建设市政消火栓,加强天然水源取水设施建设,逐步形成以市政地上式消火栓为主、消防水鹤为辅、社会单位消防水池取水口和天然消防水源为补充的消防水源供给体系,全面提高城乡消防供水能力。2025年,具备天然水源取水条件的县(区)、乡(镇)至少建设1处天然水源取水设施。

专栏2  公共消防给水设施建设重点

——2025年,全市消防水鹤完好率不低于90%。

——2021年至2025年,每年新建消防水池墙壁式取水口5处。其中,2021年市消防救援支队建设2处;尖山区建设3处;2022年宝山区、岭东区、四方台区各建设1处;农垦红兴隆管理局建设2处。2023年宝清县、集贤县各建设3处;2024年友谊县、饶河县各建设3处; 2025年集贤县、宝清县、友谊县各建设1处。

——2021年至2025年,每年新建地上式市政消火栓40个。2021年尖山区新建地上式市政消火栓30个,集贤县、友谊县、饶河县各新建地上式市政消火栓2个,宝清县新建新建地上式市政消火栓3个。2022至2025年,每年各县新建地上式市政消火栓5个,各区以及红兴隆农垦地区新建4个。

——2021年岭东区和红兴隆垦区各建设1处天然水源取水设施。

(五)加强消防救援装备建设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2021年普通消防站装备配备全部达标,2024年特勤消防站、战勤保障消防站装备配备全部达标。新建消防站投入执勤前装备配备必须满足本辖区常见火灾和处置一般灾害事故需要。加强灭火救援专业装备配备,到2021年,满足辖区基本救援任务需要,从2022年到2025年,高层、地下、水域(冰上)救援专业队装备配备,大跨度大空间、石油(煤化工)救援专业队装备配备,地质灾害、森林(山岳)救援专业队装备配备,逐步形成面向实战、配套兼容、优势互补的装备建设体系。适当加大高科技高端技术装备配比,提升装备科技化含量。推行装备物资管理物联网建设,提升装备管理信息化水平。

专栏3  消防救援车辆装备建设重点

——2021年至2025年,逐步更新服役满12年的消防车辆,每年更新消防车辆不少于4台(2021年,支队本级更新城市主战消防车3台;2022年,集贤大队更新水罐消防车1台,宝清大队更新水罐消防车1台,饶河大队更新水罐消防车1台;2023年,支队本级更新抢险救援消防车和高层供水消防车各1台,友谊大队更新水罐消防车1台,宝清大队更新抢险救援消防车1台,饶河大队更新水罐消防车1台;2024年,支队本级更新重型工业泡沫消防车、大流量排水抢险车和水罐消防车各1台,集贤大队更新抢险救援消防车1台,友谊大队更新水罐消防车1台;2025年,支队本级更新水罐消防车和水罐泡沫消防车各1台,宝清大队更新水罐消防车1台,饶河大队更新登高平台消防车1台)。

——完成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和侦检类器材统型工作。

——各消防救援站重点加强多功能勤务保障车配备。

——1个站级抗洪专业队水域救援舟艇和水域救援个人防护、救生等器材配备编满配齐,其他消防救援站按照不少于一个班组配备水域救援防护装备。

——重点加强煤化工救援专业车辆装备配备。

——战勤保障消防站配备模块化器材运输车。

第四节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力量建设

(一)完善应急救援指挥调度体系。推进消防救援站指挥调度系统高清改造,打造多元化基层通讯室,建设全市高清视频会议系统,实现图像、语音综合管理平台全面升级。以大屏幕多席位的消防指挥中心为载体,充分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网络与信息技术,依托智慧城市与政务信息共享数据,建设市级“消防智慧大脑”,对接处警和实战指挥系统进行智能化升级,达到海量采集、智能研判、精准应用、迭代进化的智慧能力。建设贯穿到底的消防救援公专网融合通信平台,打通前后方通信指挥“最后一公里”,大力推进系统运维外包工作,全面实现专业运维。完善平战一体化的作战指挥模式,规范全勤指挥部战备值班、分级响应、遂行作战的运行机制,规范各类灾害力量编成。加强与气象、地震、自然资源、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和专业机构、监测网点的信息共享和会商研判机制,实现常态化互联互通。将辖区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民间救援队等社会救援力量纳入指挥体系,战时充实力量、协同作战。

专栏1  应急救援指挥调度体系建设重点

——2021年,宝山区消防救援大队、中心分局消防救援大队、宝清县消防救援大队通讯室改造。

——2021年,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调度系统高清升级。

——2021年,市消防救援支队规范全勤指挥部战备值班、分级响应、遂行作战的运行机制,规范各类灾害力量编成。

——2021年,市消防救援支队与气象、地震、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和机构建立了信息共享和会商研判机制,实现常态化互联互通。

——2021年,市消防救援支队将辖区政府、企业、农垦森工专职队,矿山救护队,微型消防站等社会救援力量纳入指挥体系。

——2022年,尖山区消防救援大队、集贤县消防救援大队、友谊县消防救援大队、饶河县消防救援大队通讯室改造。

——2022年,全部消防救援大队指挥调度系统高清升级。

——2022年,市消防救援支队新建公专网融合通信平台,支队及各县(区)大队均配备公专网融合对讲机、移动指挥终端、火场采集终端。

——2023年,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消防救援大队新建高清视频会议系统。

——2024年,系统运维外包。

(二)构建专业力量体系。适应“全灾种、大应急”任务需要,依托各县(区)消防救援队伍,分层级、分区域、分灾种建设各类专业队伍。按照“立足市内机动、兼顾市外支援”定位,针对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跨度建筑、危化品、森林火灾和地质灾害、水域冰上、山岳遇险等救援需要,组建各类灾害处置专业队。配齐强专业装备和救援物资,开展专项训练,承担覆盖全区域、多灾种的应急救援任务。根据市煤化工产业特色,组建1支轻型化工灭火救援编队。根据洪涝灾害特点及水系分布情况,在尖山、宝清、饶河组建3个站级抗洪救援分队。坚持“一队多用、突出专攻、专兼结合”的建队原则,2024年前打造能够满足双鸭山地区高层、大跨度大空间两类复杂建筑火灾扑救任务,以及化工、车辆事故、高空(山岳)、水域救援等城市综合救援任务的特勤尖刀队伍。依托特勤消防站或专业队组建战区机动支援队,建立“平时联勤联训、战时联动联战”协作机制和“2、4、8、12”小时应急救援圈,承担各县(区)、省内“高层、地下、大跨度、化工等灾种”跨区域增援作战任务开展卫生员培训业务,掌握常见急症急救常识,提供现场初步救护保障。

专栏2  专业力量体系建设重点

——2021年,依托春城路特勤站、永发路消防站、向阳街消防站组建3个站级抗洪救援分队。

——2021年,组建支队级高层、地下、大跨度、化工、地震救援专业编队。

——2022年,依托春城路特勤站组建战区机动支援队。

——2021年至2025年,每年依托各市、县(区)人民医院开展消防员急救常识培训1次。

(三)改革执勤训练体系。紧盯打赢制胜目标,探索建立适应新体制、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执勤训练体系。规范各层级、各岗位、各专业训练内容和组训程序,制定“菜单式”训练清单和考核标准,建立训练监察机制,实现满编执勤,建强示教骨干队伍,推行基层轮值实践、等级达标考评、专业资质认证等训考模式,每季度开展一次实战练兵对抗赛,提升队伍专业处置能力。围绕化工灭火救援和山岳、水域、地下、地质、车辆事故救援等特种抢险,开展专业技术培训、战例复盘分析、实战拉动演练、比武竞赛,推动训练模式从处置“单一灾种”向“全灾种”转型。按照《消防训练基地建设标准》,解决基地化训练设施和实训基地建设滞后的问题,2025年前建立模拟真火事故处置训练设施和功能突出的专项训练设施

专栏3  执勤训练体系建设重点

——2021年至2025年,市消防救援支队每年围绕化工灭火救援和山岳、水域、地下、地质、车辆事故救援开展专业技术培训、战例复盘分析、实战拉动演练、比武竞赛。

——2023年,市消防救援支队制定各层级、各岗位“菜单式”训练清单和考核标准。

——2023年,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开展舟艇驾驶员复训,更新资格证书。

——2023年,市消防救援支队建立模拟真火(电气、居民住宅)、车辆事故处置训练模块。

——2024年,市消防救援支队在训练基地建设一座4层训练塔和一套高空绳索训练设施。

——2024年,市消防救援支队完成特勤队伍建设工作,满足双鸭山地区高层、大跨度大空间两类复杂建筑火灾扑救任务,以及化工、车辆事故、高空(山岳)、水域救援等城市综合救援任务需要。

——2025年,市消防救援支队建立模拟真火(气体储罐)、建筑物坍塌训练模块。

(四)提升特种灾害救援能力。加强各类救援专业队能力建设,强化特勤站建设,设置特勤救援班承担特种救援职责。加强特种灾害救援骨干人才培育和救援专家库建设。修订完善地震、洪涝、森林等各类典型灾害预案,建立3D数字化特种灾害救援预案库,针对辖区典型灾种,组织全流程、全要素拉动演练。组织开展水域、冰上、山岳救援等专业技术培训,组织各类应急救援专业队开展作战训练、实战演练和新装备应用训练。狠抓基础性训练,创新特种灾害力量常规训练模式。

专栏4  执勤训练体系建设重点

——2022年,市消防救援支队出台灾害救援骨干人才考评机制,建立骨干人才档案库。

——2021年至2025年,市消防救援支队每年修订完善地震、洪涝等各类典型灾害预案。

——2024年,市消防救援支队建立3D数字化特种灾害救援预案库。

——2021年至2025年,市消防救援支队每年组织各类应急救援专业队开展作战训练、实战演练和装备应用训练。

(五)全面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推动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力量不足的城市市区、县城、经济发达镇建设政府专职消防力量,推进国家重点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依法、依规加强企业专职队建设,在常住人口超过1000人的行政村或自然村建设志愿消防队,在未建设专职消防队且设有消防控制室的重点单位全部建立微型消防站。制定、完善民间救援力量相关政策,建立全面覆盖的灭火救援网络。大力推动政府专职消防员、消防文员招聘工作,出台专职消防队伍管理办法。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统筹指导与指挥,强化联勤联训,建立一体化调派机制,实现平战统一指挥、条块指挥、逐级指挥。

专栏5  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目标

——2021年至2025年,市消防救援支队、各消防救援大队每年对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开展业务指导一遍,每月开展联合训练1次。

专栏6  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目标

——2021年至2025年,尖山区、宝山区、岭东区、四方台区、集贤县、友谊县、宝清县、饶河县每年招收政府专职消防队员5人。

2021年,尖山区、集贤县、友谊县、宝清县、饶河县招收消防文员1人。

2022年,宝山区、岭东区、四方台区、中心大队,支队机关招收消防文员1人。

2023年,尖山区、集贤县、友谊县、宝清县、饶河县招收消防文员1人。

2024年,宝山区、岭东区、四方台区、中心大队,支队机关招收消防文员1人。

2025年,尖山区、集贤县、友谊县、宝清县、饶河县招收消防文员1人。

(六)构建新时代消防信息化支撑体系。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先进技术,遵循统一的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开展智能接处警、智能指挥系统、队伍管理、移动应用等消防业务系统建设。加强消防数据治理,推进数据自动化、智能化采集,构建一体贯通、高效共享的数据资源池。推进信息中心二期建设,加强消防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指挥信息网、电子政务外网等网络升级改造,开展电子认证等安全防护系统建设,确保各类基础网络和业务系统安全、稳定、可靠运行。推进数字档案室建设,从数字档案全局视角构建分级数据分析研判体系,建设一体化档案管理系统。

专栏7  信息化支撑体系建设重点

——2021年,市消防救援支队完成一体化业务系统、门户网站迁移政务云。

——2022年至2023年,优化“双智一图”系统,建设队伍管理、移动应用等业务系统。

——2022年至2024年,完成指挥信息网、电子政务外网等网络升级改造,开展等保建设。

——2024年,完成数字档案室建设。

第五节  强化综合保障体系建设

(一)强化应急救援战勤保障建设。按照全省、战勤保障协作区、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救援大队(站)逐级建立层级式战勤保障体系。市级逐年制定战勤保障装备物资储备标准,市级战勤保障消防站2021年完成基础车辆和装备物资配备,满足一般执勤需要;2022年车辆和物资配备基本达标,并初步建立消耗性装备库存备购机制;2023年车辆和装备物资配备全面达标,并购置一定数量备份装备。在全面达标基础上,逐年提升装备配备水平。

(二)提高火灾调查装备现代化水平。2022年底前,全市各级消防救援机构更新配齐火灾现场勘验和火灾调查个人防护装备。根据火灾调查工作实际需要,2025年底前采购全景照相、视频分析、电子数据取证、便携式X光机、火场勘验车等高新技术装备,充分利用视频分析、电子取证等技术提高火灾调查办案水平。

(三)全面提升现场应急通信保障能力。配齐配强先进智能、实用可靠、轻型便携的关键通信装备,打造高效畅通、稳定可靠的现场指挥应急通信系统,形成“全天候、全地域、全灾种”的一体化应急通信体系。提高消防站无人机、单兵图传等关键装备配备标准。开展消防救援领域大型无人机、智能跟踪拍摄机器人、高适应性卫星通信、宽窄带智能中继、无人机集群作业等新装备、新技术、新战法建设应用,满足特殊灾害现场实时通信需要。深化应急通信训练演练和岗位轮训,培养一批专业化、高素质人才队伍。积极发展志愿消防速报员、“轻骑兵”前突通信小队等机动灵活力量,延伸应急通信“触角”。

专栏1  应急通信装备建设重点

——2022年,市消防救援支队配备1套自组网语音通信系统(不少于3跳)、1架系留无人机。

——2021年,市消防救援支队配备1套自组网语音通信系统(不少于3跳)、1架系留无人机、10部移动指挥终端、10部公专网融合通信终端;每个大队和站各配备2部移动指挥终端、2部公专网融合通信终端;配齐三大运营商专网图传卡。

——2022年,市消防救援支队配备1套Mesh基站(不少于6跳)、1台超轻型卫星便携站;卫星通信指挥车升级改造;配备不同制式单兵图传设备3套

——2022年,集贤县、友谊县、宝清县、饶河县配齐志愿消防速报员、“轻骑兵”前突通信小队。

——2022年,全市各消防救援站配备红外双光无人机。

——2023年,市消防救援支队配备智能跟踪拍摄机器人、无人机集群作业系统。

——2024年,市消防救援支队、各消防救援大队配备5G单兵图传等设备。

(四)实施消防救援人才培养工程。大力实施“人才强队”战略,按照拓宽来源、优化结构、改进方式、提高质量的要求,分岗位建立专业人才库,加强专业培训与实践锻炼,突出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鼓励干部参加学历教育,重点抓好高层次骨干人才的培养和优秀年轻人才培养。建立健全可量化、能定责、可追责的工作目标和岗位职责规范,积极探索各类专业人才评价方法。探索实践艰苦边远地区干部交流机制。创新职业生涯管理模式,制定指战员职业成长规划,激发指战员活力,提升指战员职业荣誉感和岗位履职能力。

(五)完善消防职业荣誉体系。将消防救援队伍纳入地方表彰奖励和目标考评体系,重大节日期间组织走访慰问消防救援队伍和消防救援抚恤优待对象,重大庆典活动邀请消防英模代表参加。强化落实工资待遇、表彰奖励、伤亡抚恤、交通出行、参观游览、看病就医、住房保障、就业创业、家属随调、子女入学等优待政策。建立消防救援队伍干部培养交流机制,将消防救援干部纳入地方党政干部培训、挂职范围,探索畅通消防救援干部和地方党政干部的交流渠道,提升消防救援队伍职业荣誉感、获得感。

第六节  强化消防宣传培训

(一)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建设完成市级消防全媒体中心,强化人员和装备配备。加强微信、微博、抖音、快手、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建设,全面融入广播、电视、报刊,强化各级主流媒体宣传。广泛运用虚拟现实、增强现实、全息投影等现代技术手段,着力加强烟热逃生体验设施和自动消防设施运行原理展示设施建设。建设市、县(区)两级应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推动20万以上人口的尖山区、集贤县、宝清县建设县域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所有消防救援站要达到对外开放标准。推广应用全民消防安全学习云平台、中国消防志愿者注册管理平台和全国消防体验场馆预约系统。推动各县(区)建设消防主题公园、文化广场、餐厅或街区,加强公共场所、社区(村)消防宣传阵地建设,支持设立多种形式的消防宣传教育站点和流动宣传服务站。

专栏 1  消防主题公园、主题广场、主题餐厅或街区建设目标

——2021年,农垦红兴隆管理局建设消防主题公园、主题广场、主题餐厅或街区其中1个。

——2022年,宝清县建设1个消防主题公园。

 ——2023年, 友谊县、饶河县各建设消防主题公园、主题广场、主题餐厅或街区其中1个。

——2024年,岭东区、四方台区各建设消防主题公园、主题广场、主题餐厅或街区其中1个。

——2025年, 宝山区建设消防主题公园、主题广场、主题餐厅或街区其中1个。

 

(二)深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联合教育、公安、文旅等部门持续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部署开展“3.15”“119”等主题宣传活动。各级行业部门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行业系统、从业人员管理对象的培训内容。推动组织、宣传、教育、司法、科技、人社、党校等有关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有关公务员培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国民教育、普法教育、科普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等体系。社会单位加强本单位业务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实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100%持证上岗。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设多种形式消防宣讲队伍,加强消防教育培训供给侧建设。

(三)丰富消防文化建设。倡导消防公益文化,弘扬中国消防救援精神,支持创作消防题材诗歌、散文、小说等文学作品和影视、戏剧、音乐等艺术作品,定期邀请作家、艺术家开展消防文艺创作。开展优秀消防文艺作品的征集、评选、推广活动。加强消防志愿服务工作,健全配套注册、培训、保障制度。组织开展119”消防奖评选表彰活动,培树热心社会消防公益事业和见义勇为的消防典范,提高社会消防安全文明程度。

第四章  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 “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强化“政府抓消防、政府建消防”的责任意识,把“十四五”消防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发展。要充分发挥消防安全委员会作用,及时通报规划实施情况和进度,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加强消防规划实施的计划性。对规划中确定的重大项目进行分解落实,明确进度、明确要求、明确责任。

(二)强化经费保障坚持消防救援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发展,结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暂行规定》(财建〔202038号)及《黑龙江省消防救援队伍经费管理规定》(黑财政法〔202017号),建立完善市地方消防经费保障机制,做好消防业务经费保障工作,确保应由地方财政承担的消防救援队伍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及时、足额到位。2025年,市本级财政保障公用经费达到最低保障标准1311.60万元,同时,全市各级消防救援队伍积极争取专项经费,实现集贤县、宝清县财政保障经费达到300万元,友谊县、饶河县财政保障经费达到200万元。积极推动消防事业发展。将消防重大保卫、跨区域增援、战勤保障物资储备以及重大抢险救援、维稳处突等业务经费项目支出按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纳入相应渠道予以保障。各级政府应当对财力困难地区消防队站的基础设施、消防装备和业务建设予以支持。着眼消防事业发展需求,对消防队站建设、车辆装备建设、训练基地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等专项项目予以重点保障,加大对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通信等建设经费保障力度,协同推进消防事业全面发展。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要把本规划确定的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纳入工作任务指标设计,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调查研究,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和偏差。上级政府要将下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划实施进度和年度实施情况作为工作考评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健全规划实施报告制度、考评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各县(区)、乡(镇)政府每年要将规划实施情况向上级政府报告。在本规划实施的中期、期末,省政府将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期末验收。对失职、渎职或工作不力造成消防规划不落实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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