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森林草原高火险期禁火令的通告解读
一、出台目的
为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控,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出台依据
依据《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双鸭山市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关于全市森林草原高火险期禁火令的通告》。
三、主要内容
包括五个方面:
1.森林高火险区域。依照《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划定全市所有林地及距离林地边缘50米范围内的森林防火区为森林高火险区域。
2.森林高火险期时间。依照《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七条,《黑龙江省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第一项森林草原防火期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将2021年4月20日至5月20日定为春季森林草原高火险期。
3.明确了高火险期内进入禁火区域活动的单位和个人禁止的七种行为。依照《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一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4.责任追究。依照《黑龙江省森林防火条例》第四章法律责任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发布了森林火灾报警电话。依照《龙江省人民政府2021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立即拨打12119森林草原火警电话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