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水务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26 09:26:02.0

我局按照《双鸭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要求,结合全市水利行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中发〔2015〕3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和加强水利行业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树立正确执法理念和良好的执法形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成立了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法领导小组,局长任小组组长,分管副局长和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分别任副组长和小组成员。对于党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法治建设中的决策部署都及时进行了会议部署,并将法治政府建设列为到我局的重点工作,及时召开依法治市推进会议。

二、规范性文件制定合法性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情况

(一)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设定权限

我局制定印发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无违法内容,所有规范性文件都已纳入备案审查范围,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制定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统一进行登记、使用专用文号统一编号、统一印发。

(二)完善并落实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我局按要求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将已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及时上报司法局统一废止,并将保留的规范性文件在政府网站上公示。

三、法治宣传工作情况

研究制定了年度普法计划,坚持开展会前学法,并在世界水日和中国水周、国家宪法日、法制宣传周线上通过微信群、微信公众号、新闻报道等方式进行宣传,线下通过设立宣传站、分发传单、悬挂条幅、利用LED屏幕等方式进行宣传。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使普法宣传工作的开展更为顺利。

四、水事违法案件查办情况,河湖专项执法情况、结案情况

按照省总河湖长1号令集中开展“清四乱”联合执法、“亮剑护河”和取用水专项整治行动等工作,河湖环境专项执法暗访巡查26次,专项执法600余人次,制止违法行为6次,河湖警长巡河湖167次,清除非法采砂点10个、非法采砂船10个。启动公益诉讼立案程序1件,查处违法案件立案14件,全部结案,有力震慑了不法行为。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

(一)持续整顿工作作风

建立健全行政应诉有关工作制度,认真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有关制度,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杜绝了违纪违法事件的发生。

(二)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

我局设立了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行政机关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完善,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得到依法及时处理。

六、存在不足及对策

我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依法行政的法治理念在执法人员队伍中还没能普遍形成。仍然还有一部分人员在思想觉悟与意识上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还没有完全地理解与认知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思维模式也有待提高与进步;二是执法力量相对薄弱,全市水政执法力量总体不足。

针对这些问题,主要从提高重视程度和加强执法培训两方面着手解决。依靠党组的高度重视,不断强调党在依法治国领域的方针政策,将履行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成效作为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途径与方式,督促领导干部积极树立起依法治国的思维与理念,加强行政执法学习,学会运用法治方式去维护社会发展与化解社会矛盾,充分发挥水政执法的综合执法职能,使各项水政执法工作在统一领导和监督下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