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用土地启动预告双政土预征字〔2021〕2号

发布时间:2021-05-25 14:42:18.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十七条、四十八条、《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告》(双政规〔20201号)规定,现将转用土地有关事宜预告如下:

一、土地转用区块名称(或建设项目名称)和项目依据:双鸭山市尖山区公立村分散式风电项目,黑发改新能源【2019737号。

二、土地转用用途和时间:工业用地,2021年。

三、区片位置和控制范围:尖山区公立村东山。该项目共转用土地2926.81平方米(其中四方台四宝林场有林地2500.84平方米、旱地280.92平方米,尖山区四宝林场有林地145.05平方米)。地类及权属出自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库,具体以实际现状调查为准。

四、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尖山区69/平方米、四方台65/平方米。

五、土地征用前,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被征地单位发出征地预告后,被征地单位或者个人在拟征用土地上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树木或者抢建的设施,不予补偿。

六、有关权利人在转用土地公告下达3日内到市自然资源局征地站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七、联系人:包明山、闫成成,联系电话:6103050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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