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9 10:03:12.0

本年度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由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市人社局及所辖相关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在全面总结全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计汇总政府信息公开主要数据指标基础上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情况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数据统计表等。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本年度报告内容可以通过“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栏目(http://www.shuangyashan.gov.cn/NewCMS/index/html/zwgkx/index.jsp?)中查阅下载或直接与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安全大厦903室,邮编:155100,电话:0469-6698019,电子邮箱:sysrsj@163.com,负责人:王俊明)。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务公开办的领导下,市人社局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积极推进人社工作的政务公开化、制度化和规范化,为市人社局全面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1年,市人社局在双鸭山市政府网站公开信息93条,发布各类政务信息4条。我们采取的主要措施是:一是突出重点公开。对成立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变更法人、延续人力资源服务许可、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和技能提升补贴、申请人才公寓2020年至2021年住房补贴、确定双鸭山市2021年度“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招聘笔试时间、双鸭山市2021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等内容进行了主动公开。二是深化主动公开。对拟推荐2021年度黑龙江省首席技师人选、拟推荐郭福金等5名同志破格(基层)晋升高级职称事宜、全省优秀农民工(递补)拟推荐名单、双鸭山市关于深入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面试人员名单等进行公开。三是做好政策解读。对《2021年双鸭山市市本级公益性岗位安置和开发实施方案》(双政办规〔202110号)进行解读。根据《关于2021年社会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社函﹝2021﹞201号)要求,对失业保险降费率政策进行了公示。2020年,我局公开行政许可项目数量29个;2021年,增加11个,处理40个。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以来,市人社局非常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制度,依法规范办理,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2021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7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对人社机构职能、内设机构、办公情况、政策法规、工作动态等信息及时更新,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及时公布,对其他符合政务公开原则的信息也做到及时公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四)平台建设情况。一年来,市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76064人,新增关注用户2895人,共发布信息62条。通过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信息31条。双鸭山就业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9352人,共发布职介招聘信息、培训公示信息及网信办宣传信息等各类信息224条,阅读量为179600余次。通过QQ及微信业务群办理“金保工程”信息业务9300余条,解答各项疑难问题2900余项。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制定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和实施方案,切实加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人社局政务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些实效,但仍然存在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人员经验不足,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致使个别事项公开不及时、图片音视频解读材料较少等问题,这些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下大气力加以解决。主要措施:一是进一步加大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工作要求的工作力度,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把政务公开作为加强廉政建设一项重要措施,健全监督机制,加强督办督察力度,不断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是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实际提高公开实效,进一步落实责任,紧紧围绕我局行政职责实施政务公开,真正立足于服务群众,立足于接受群众监督,立足于解决问题,在办实事、见实效上下功夫。三是进一步加大就业、社会保险、权益保障、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公开制度的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推进人社局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四是突出重点,对群体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及时公开、及时解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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