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认定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22-04-14 10:48:26.0



根据《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等相关规定,双鸭山市自然资源局组织专家对双鸭山市锦旸煤业有限公司提交的《双鸭山市锦旸煤业有限公司(整合增发煤井)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了评审,已通过专家评审并进行了评审认定,现将评审认定结果予以公示。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对该评审认定结果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双鸭山市自然资源局矿业权管理科反映情况,并提供有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袁玉昆

  话:0469-6103096

  箱:756459751@qq.com

附件:双鸭山市锦旸煤业有限公司(整合增发煤井)煤炭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评审认定书(2022-ZKPS001)



双鸭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2年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