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执行国家和省的“减税降费”普惠政策,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放管服”工作的力度,实行常态化的收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助推全市经济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市财政局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依据国家和省级公布的现行收费政策文件和目录清单,严格对照清理核审我市相关单位的收费项目,并将审核结果整理编制出我市现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收费及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现予以公布。全市列入收费清单(不属于行政事业性和政府性基金收费除外)的单位,要严格按照公示的收费目录清单依法依规收费,不准超范围、超标准收费,不准超出收费目录清单之外进行收费,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阳光收费,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附件:1.2022年双鸭山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