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政办发〔2021〕9号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鸭山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22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双鸭山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

市级统筹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双鸭山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422


双鸭山市全面做实

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方案

 

为全面做实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黑发〔202013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2037号)《关于进一步巩固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的指导意见》(黑医保发〔20195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加快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推进我市医疗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主要目标

2021630日前,全市按照制度政策统一、基金统收统支、服务管理一体的标准,全面做实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市级统筹,提升医疗保障治理效能促进制度公平,增强医保基金抗风险能力。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改革力度,积极探索推进市级以下医疗保障部门垂直管理。

三、基本原则

(一)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相关规定,做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按规定编制和执行年度基金预算,确保基金安全可持续。

(二)统收统支、分级管理、责任共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收统支、市与县分级管理,基金收支缺由市与县合理分担。强化考核导向,压实基金收支责任,提高基金使用效益。

(三)统一核算、统一规程、统一监管。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执行国家统一的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统一基金收支运行和监督管理,提高基金管理水平。

四、工作任务

(一)做实制度政策统一。统一市域内基本医疗保险(含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下同)参保范围、筹资政策和待遇标准。在保障基金安全的前提下,逐步将双基数缴费调整为单基数缴费。

(二)做实基金统收统支。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模式由调剂金制度改为统收统支。按照国家统一的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规定,积极稳妥推进基金归集,统一编制下达全市基金预决算,建立基金预算绩效考核机制。

1.基金统收。市本级及各县的医保费征缴收入由税务部门按市本级及各县医保部门的征缴计划全额及时缴入同级国库,再划转至同级财政专户。各县财政部门每月月底前将本级财政专户归集的各项医保基金收入全额及时缴入市级财政专户。医保、税务、财政部门每月对征缴情况进行三方对账(医保部门征缴计划、税务部门征收金额、财政部门入库金额明细核对一致),实现基金统收。

2.基金统支。市医保部门每月汇总审核市本级及各县用款计划,统一向市财政部门提报用款申请,市财政部门将基金统一拨付至市医保部门组织分级结算,实现基金统支。各县基金管理实施单独建账制度并每月向市医保部门报送基金报表。各级医保部门按规定落实基金支付。

3.分担机制一个预算年度内市本级及县完成预算如当年收支相抵出现缺口,由全市当期结余基金补足,全市当期结余基金仍不足的,由全市累计结余基金补足。全市累计结余基金不足时,实行市、县政府对基金缺口两级分担机制;同时,适时调整相关政策确保基金平稳安全运行。一个预算年度内,市本级及各县没有完成年度预算的,因未严格执行缴费政策足额缴费或未按规定足额安排补助资金等情形造成基金收入缺口的,分别由征收机关负责追缴、同级政府负责弥补到位。因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形成的基金缺口,由同级政府负责解决。

4.基金清算。实施市级统筹前,各县应对20201231日前属地医保基金累计结余、2021年医保基金当期结余、所涉及医保基金债权债务等情况进行清算。凡属财政欠缴补助不到位的,按规定补齐;属于用人单位欠缴的,按相关规定清缴;属于医保经办机构欠付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的,按规定结清。20201231日至市级统筹实施前,要加强基金监管,不得出现新的欠账。各县应于20214月底前完成基金审计,提交清算报告,于20215月将清算确定的各项医保基金累计结余和2021年筹集的各项医保基金收入全部转入市财政专户。

做实服务管理统一。统一市域内医疗保障业务经办规程,落实医疗保障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好差评制度,实现事项名称、业务要件、经办流程、经办方式、办理时限、服务标准统一。市域内实行统一的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办法,对申请纳入定点管理医药机构执行统一的准入条件和评估流程,健全准入退出动态管理机制。按照全省协议范本制定市域内统一的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文本,强化协议执行情况监管,推动定点医药机构加强管理,提高质量和改善服务。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待全省统一的医保信息系统建成后,高质量完成落地应用。探索推动市级以下医疗保障部门垂直管理,提升工作管理效能。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13月)制定实施方案,报送省医保局、省财政厅备案。

(二)清算阶段(20214月)。完成基金清算,有历史欠账的,做实医保基金历史清欠工作。

施阶段(20215。将清算确定的各项医保基金累计结余和2021年筹集的各项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全部转入市财政专户,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管理模式。

(四)总结阶段(202112月底前)。总结市级统筹工作,根据运行情况,修改完善配套措施。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秘书长任副组长,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审计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人民银行双鸭山市中心支行和各县(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双鸭山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及时召开推进会议,解决工作中存在问题,研究决定相关工作事项,确保按要求完成目标任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医保局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将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作为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主动介入,积极作为,按照工作职责全力开展工作。各县(区)政府要组建工作专班,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敢于担当,压实责任,加快推进,积极组织本县的医保基金审计清算工作,确保按规定时限完成推进任务。

(二)强化部门协同。相关部门要密切沟通,协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医保部门负责牵头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完善配套措施;财政部门负责落实财政补助政策,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基金财务管理,做好基金预算和监管工作;税务部门负责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审计部门负责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审计监督工作;卫健部门负责加强医疗服务行为监管,有效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人民银行双鸭山市中心支行负责将基本医疗保险费划入同级财政专户;机构编制部门配合做好市级以下医疗保障部门垂直管理推进工作。

(三)强化责任考核。县(区)、各部门要按照全面做实市级统筹方案的相关部署要求,积极推进落实,确保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确保实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从2021年起,将扩面征缴、基金统收统支等落实情况纳入各县(区年度综合考核范围。

(四)强化宣传引导。县(区)、各部门要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介以及网络、微信等新媒体,加强对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相关政策解读,大力宣传市级统筹对促进公平、防范风险、增进人民健康福祉的积极作用,及时回应参保人员关切,正确引导社会预期,形成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