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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委组织部2017年 部门预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7-02-13      责任编辑:双鸭山市财政局      点击量:27730

中共双鸭山市委组织部2017年

部门预算及有关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单位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2017年预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双鸭山市组织部2017年部门预算表

及“三公”经费预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双鸭山市组织部2017年部门预算及

“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预算收支总表的说明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六、关于部门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七、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九、关于 “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双鸭山市委组织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责

市委组织部是市委主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探索各类新的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指导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和民主集中制建设;协调、规划和指导党员管理教育工作,主管党员发展工作;研究指导各类党委的管党工作;负责指导全市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党建理论的研究和宣传工作;组织和协调组织史资料编纂工作。

(二)负责协调、综合或提出市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市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和办理任免、退(离)休审批;负责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和市直党群机关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工作;负责市管处级领导职数、非领导职数和全市(除市政府以外)的机关科级非领导职数审批工作;负责全市干部宏观管理和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的备案审查工作;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安置和干部综合信息管理、出国审查等事宜。

(三)负责研究和指导全市党的组织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制定或参与制定组织、干部工作的政策和制度。负责培养选拔年轻干部以及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党外干部工作。

(四)负责对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检查、指导、监督,检查县区、市直部门单位党委、党组干部监督工作,及时向市委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五)主管干部教育工作。负责市管处级和处级后备干部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全市的干部教育工作。

(六)负责人才工作的宏观管理、检查指导和组织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人才政策,检查贯彻执行人才政策的情况;负责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选拔和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市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建设情况的综合调研;负责对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训、人才库建设、人才市场建设等进行宏观指导。

(八)负责退(离)休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制定或参与制定退(离)休干部工作的有关政策。

(九)完成市委和省委组织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职工人数

根据以上职责,市委组织部内设13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研究室、干部调配科、干部考录科、干部一科、干部二科、干部三科、干部监督科、干部教育科、人才工作科、组织指导科、党员电化教育科、综合信息科。市考评办、市委组织员办、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市基层办、市党代表联络办设在市委组织部。市考评办为正处级机构,下设综合指导科、考评一科(与组织部干部一科合署办公)、考评二科(与组织部干部二科合署办公)、考评三科(与组织部干部三科合署办公);市委组织员办为正处级机构;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为正处级机构,下设市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基层办为副处级机构,下设组织科、农村科、城市科;市党代表联络办为正科级机构。此外,市委组织部下属市党员电化教育中心、市远程办、市党建研究所、市专家服务中心4个科级事业单位。双鸭山市组织部及所属4个事业单位总人数为62人,其中:在职职工6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人,退养人员0人。

三、预算编制范围

纳入双鸭山市委组织部201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计5个,包括:市委组织部(本级)和下属4个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双鸭山市委组织部2017年部门预算表

公开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双鸭山市委组织部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预算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双鸭山市委组织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双鸭山市委组织部2017年收支总预算650万元。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委组织部2017年收入预算6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委组织部2017年支出预算6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7.9万元,占总支出的67%;项目支出212.1万元,占总支出的33%。

四、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支出的说明

双鸭山市委组织部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50万元。收入包括:财政拨款65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90.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6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双鸭山市委组织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9.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0.2万元,占总支出的9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2万元,占总支出的3%;住房保障(类)支出41.6万元,占总支出的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378.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0.4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提高。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212.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8万元,降低8%。主要原因是:缩减项目经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18.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3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标准提高。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41.6万元,比上年数增加6.1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标准提高,影响公积金缴纳基数增加。

六、关于部门一般公共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委组织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50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0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一次性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1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小型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小型维修费、小型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0.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9.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7.6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支出212.1万元。

七、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功能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与上年一致。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经济分类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支出,与上年一致。

九、关于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委组织部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公务用车运行费。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4万元,主要原因是:取消公务用车。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是指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2017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7.4万元,比2016年增加0.6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双鸭山市委组织部2017年无采购预算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月1日,双鸭山市委组织部账面固定资产总值4166875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价值0元,共有车辆4台,价值1381660元,其他资产2785215元。

十三、关于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双鸭山市委组织部无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政府性基金: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资金。

3、财政专户资金:指事业单位按照物价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的缴入财政专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4、其他收入:指行政事业单位取得的除规定以外的各项收入。

5、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8、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事业单位离退休: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1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15、公务接待费: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双鸭山市委组织部2017年 部门预算及有关情况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