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召开

发布时间: 2022-03-02  责任编辑: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召开



3月1日,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2022年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总结2021年工作,部署2022年重点任务。

会议宣读了市政府分管领导关于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批示,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马云作工作报告


会议指出,2021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严格落实省厅和市委市政府目标任务,生态环境保护硕果累累、亮点纷呈。削减散煤使用量23.68万吨,淘汰和升级改造燃煤锅炉25台,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历史最高水平351天。安邦河水环境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确定的四大类十二项治理任务全部按时序完成,全力推进农垦系统3个污水处理厂建设和8个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作,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列入“十四五”国家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的6个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66.67%以上。自然生态保护重点整改任务全面完成。强化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完成23宗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评估。积极推进2个疑似污染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方案的项目申报,建设用地和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完美收官,“三同四治五报告六同查”工作法得到省政府高度认可。

会议指出,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要自觉提高站位,找准定位,认真研究谋划新一年工作。要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务实的举措,坚定不移推动我市绿水青山永续发展,为加快推进双鸭山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奠定更加坚实的环境基础。

会议强调,2022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深入践行习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省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省市“两会”精神,以扎实开展“学铁人铸铁魂做铁军”主题活动为政治保障,以深入推进减污降碳、精准治污、亮剑护绿、科技赋能“四大行动”为路径引领,系统实施生态环境保护“13686”战略工程,坚决打好绿色低碳发展、污染防治攻坚、督察问题整改、环境风险防控、优化营商环境、违法行为整治、基础能力强化、服务保障民生“8场硬仗”,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坚持减污降碳。完成建龙钢铁1号和2号焦炉脱硫脱硝、煤场封闭等项目建设。持续开展散煤污染治理,完成三年工作整体目标,打好收官之战。大力推进秸秆“五化”利用,稳步提升秸秆综合利用率。深入开展道路、建筑施工、工业企业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研究做好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不断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稳定在345天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控制在2天以内。

加强流域治理。组合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监控等手段,谋划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能力现代化水平建设项目,完成“可预警、可研判、可溯源”大数据平台建设,形成高科技手段执法监管的综合网络。深入谋划挠力河、七星河水生态修复综合治理等项目,确保河流水生态安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加速推动农垦系统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提标改造工作。全面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和整治工作,建立排污口管理长效机制,确保我市6个国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66.7%以上。

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强化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的管控和规范化管理,积极推动“无废城市”建设,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组织原化工总厂(疑似污染地块)及周边敏感区域约70757㎡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保完成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

加强原生态保护。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向县(区)延伸,对生态破坏案件做到应赔尽赔。大力开展自然保护地卫星遥感点位核查和“绿盾”强化监督检查,积极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建设。

推动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完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治理规划编制等省级督察整改任务。制定出台我市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建立长效整改和督办机制,争取尽快取得阶段性整改成效,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案件办理的“后半篇”文章,推动剩余11件案件尽快办结,保障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不再反弹。

会议强调,2022年,市生态环境系统全体干部职工要坚持以“学铁人铸铁魂做铁军”主题活动为统领,围绕“四有干部”“五型班子”建设,持续提升环保铁军政治素养、专业水平和作风形象,为实现目标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过硬的能力保障。

会上,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自然生态土壤科、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宝清生态环境局、宝山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

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班子成员,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县(区)生态环境局、红兴隆分局干部职工同步通过视频方式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