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7-12  责任编辑: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2日-2023年7月18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联系电话:0469-4276791传真:0469-4283783通讯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时代新城小区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 编:155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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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太保镇中华村大丰收粮食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粮食烘干项目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太保镇中华村大丰收粮食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

黑龙江长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太保镇中华村,建设性质为新建,占地面积13000m2,建筑面积为2020m2。主要建设办公室、热风炉房(内设一台4t/h燃生物质专用热风炉)等,烘干塔日处理能力250t/d,年烘干100天,年烘干玉米20000t,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为25万。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应按照相关要求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和政策要求。项目运营期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SO2、林格曼黑度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排放限值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该项目粮食仓库封闭,装卸区设置遮挡设施,输送传送带封闭,清选工艺采用封闭式清理筛,烘干塔四周设置防风抑尘网,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厂区自建的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三)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运营期应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粮食筛分杂质、烘干过程的收尘等,集中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热风炉炉渣、布袋除尘器收灰暂存于灰渣间内,定期外售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