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9-22 责任编辑: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
黑龙江龙煤双鸭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双阳煤矿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现将《黑龙江龙煤双鸭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双阳煤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文本内容下阶段将根据公众、单位、团体等各方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一)工程概况
项目为新建,旨在解决矿山历史遗留问题,并扩大矿区范围,同时在矿区西部区新建副立井及66/6kV变电所,矿区总面积31.1838km2。矿区共有44个拐点圈定,开采方式为地下开采,建成后矿井生产能力保持2.0Mt/a,矿井服务年限为32.05年,矿产品为原煤,主要用途可作为动力用煤以及民用燃料。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公众意见表获取方式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公众参与调查问卷网络连接:
https://pan.baidu.com/s/14TbjFFvBdM8kvfnQXB_2mg 提取码:m2wl
(2)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经:
纸质稿存于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处,可前往查阅。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及工程附近的单位、团体。
(四)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黑龙江龙煤双鸭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13359785345
联系人:孙廷春
(五)环评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吉林省中环瑞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邮箱:64351292@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到访建设单位、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反馈信息提交建设单位,客观反映与该项目建设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至2023年10月11日(10个工作日)
黑龙江龙煤双鸭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