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双鸭山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0-12-30 17:52:30.0

为全面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黑龙江省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20〕18号,以下简称《秸秆实施方案》)。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部署,提升我市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最大化。

为使社会了解我市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实施计划的内容,现就各界关心的一些政策问题解读如下:

制定《秸秆实施方案》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把加强秸秆综合利用作为防治大气污染、推进绿色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工作来抓,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和耕地质量为目标,与黑土地保护相结合,以“一主两辅”(还田为主,燃料化、饲料化为辅)为重点,拓宽利用路径,完善扶持政策,探索建立政府、企业与农民三方共赢的秸秆综合利用利益链接机制,实现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全面提升。

请问《秸秆实施方案》的任务目标是什么?

答: 在巩固我市现有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基础上,加大工作推进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推进机制、释放政策效能,落实农民主体责任,确保耕地质量提升和大气环境质量提高。2020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秸秆还田率达到60%以上。

3.请问《秸秆实施方案》的重点任务有哪些?

答:《秸秆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共分六个部分:

第一部分“秸秆肥料化利用领域”。以实施玉米、水稻、大豆等农作物秸秆直接还田为重点,总结并推广实施成熟的保护性耕作技术,提高秸秆肥料化利用率。

第二部分“秸秆饲料化利用领域”。在肉牛、奶牛、肉羊等草食畜禽重点养殖区域,鼓励开展秸秆青贮、黄贮、氨化、微贮、压块、颗粒和直接饲喂等饲料化利用,促进秸秆过腹还田,饲料化利用量要和当地草食畜禽饲养量相匹配。

第三部分“秸秆能源化利用领域”。鼓励支持县(区)乡(镇)集中供热小燃煤锅炉改造或更换为生物质锅炉,继续引导农户安装户用生物质炉具。

第四部分“秸秆基料化利用领域”。利用秸秆生产水稻育苗基质、草腐菌类食用菌基质、花木基质、草坪基料,带动秸秆产业化发展。

第五部分“秸秆原料化利用领域”。鼓励生产以秸秆为原料的非木浆纸、木糖醇、包装材料、降解膜、餐具、人造板材、复合材料等产品。大力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编织加工业。

第六部分“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加快建立以需求为引导、利益为纽带、企业为龙头、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骨干,政府推动、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多种模式互为补充的秸秆收储运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