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19 09:03:25.0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现将我市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20年是法治政府建设考核验收年。双鸭山市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双鸭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牵头,通过年初规划、年中自检、年末督导、年底考核的方式,对七方面493项具体事项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市级28家牵头单位各负其责,齐抓共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一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构改革后,由原市政府法制办负责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调整为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统筹推进,充分体现了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二是建立完善的考评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2020年度县(区)主要责任指标考核评价办法》、2020年度市直和在双中省直单位目标考核评价办法》中,明确考核内容和工作目标。三是开展综合性督察。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全市督察事项,对各县(区)28家市直单位进行自查抽查,将其结果作为年底考核的重要依据。

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制发《双鸭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我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发、备案、清理和监管予以规定。二是加大备案审查力度。做到有件必备、有错必纠,2020年度,市本级共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9件、报备19件。三是调整规范权责清单。我市部门职能调整及划转基本到位,行政权力和行政责任清单事项目录已基本完成,涉及单位28家,共梳理权力清单3471项、责任清单3471项。

)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一是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议题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不符合程序要求的、程序不全的坚决不予上会讨论,切实做到决策合法合规。二是加强合法性审核。依法审核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各类文件100件,依法审查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61件。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梳理行政规范性文件626件,其中废止281件、修改16件、保留329件。三是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制定《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方案》,建立由62人组成的法律专家库,聘用7家律师事务所为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单位,并在专家库中选取24人为市委、市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法律服务。

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调整设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全市行政执法工作。二是积极推进“五大领域”综合执法改革。目前,职能运行良好,人员编制和职能已整合到位。同时,对相关行政执法人员进行行政执法资格的培训、考试。三是依法清理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市本级现有行政执法机关37个、经法律法规授权的行政执法单位5个,行政执法总人数1721人。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制发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落实《双鸭山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试行)》、《双鸭山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和《双鸭山市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二是开展执法监督检查。重点就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实施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现场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全市23家行政执法单位建立了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并在政务网站上公开发布。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在政务网站设立了“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版块,公布行政执法监督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投诉举报材料邮寄地址。

)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一是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制。落实《双鸭山市政府内部层级行政执法监督与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联动工作办法》,促进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二是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实行分类管理的轮审制,实行市、县(区)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三是全面落实行政复议制度。制定《行政复议疑难案件专家论证制度》,建立“三级调解制度”,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全市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4件、行政诉讼案件147件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全面提升政务服务建设。全市依申请事项可实现网上办比率为91.09%,零跑动率为44.21%,即办率为27.54%,承诺时限压缩占比66.84%。二是推进政务服务“最多跑一次”。市级各相关单位在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双鸭山分站)公示政务服务事项1591项,事项认领率居全省前列,显示可实现网上办事项1478项,“一网通办”比率为92.89%,“最多跑一次”事项1365项,占比86%。三是全市各县(区)8家基层政府结合实际,已完成基层政府26个领域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数171个。

二、下步工作安排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法治政府建设真正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研究制定《双鸭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统筹考虑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法治建设总体进程、人民群众需求等因素,研究制定我市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具体实施方案。

)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薄弱环节的督促、指导。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不断激发法治政府建设的内生动力。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