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民政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11 10:05:00.0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和《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通知》要求,我局积极作为,取得良好工作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法治建设

我局始终把法治建设作为开展民政工作的基本依据和准则,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制定印发《双鸭山市民政局2020年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分阶段稳步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工作。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法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全局依法行政工作。局务会定期听取有关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具体推进措施,解决工作落实中存在的痛难点问题,实现工作年初有部署,年终有评比总结,经费有保障,努力做到法治建设工作与民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二、依法履行职责,提高民政各项工作水平

(一)提升行政审批服务水平

从2015年到2020年,我局行政审批窗口共受理行政审批事项54件,其中受理网上申报54件,网上申报率达80%。窗口咨询1346次,好评率100%。我局“社会团体登记证书补办事项”办事群众只需在网上调表申请,无需人工审核,即可批准事项。实现该事项的全流程网上办理。

(二)厘清行政职权范围

严格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安排,民政政务服务基本目录事项34项,有效保障市域范围内民政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规范、统一。依法公布双鸭山市民政系统权责清单事项共17项:包括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4项、行政给付3项、行政确认4项、其他4项、行政裁决1项。

(三)依法提升民政服务质量

一是依法推行简化丧事流程新风尚。全面推行文明祭扫,通过党员干部带头引领,疫情防控期间清明节殡葬服务机构关闭现场祭祀,中元节比去年同期祭祀减少80%;联合相关部门对殡葬服务市场开展大检查工作,重点查处殡葬用品市场无照经营、占道经营、经营封建迷信用品等行为,殡葬服务单位秩序也得到了有效维护;持续推进惠民政策落实,目前全市惠民政策已减免41万多元,同时实施价格公开制度;火化设施向节能环保迈进,全市具备环保要求的火化炉达到10台,占全市火化炉总数的63%。二是全力以赴提升为民办事水平,窗口服务能力显著升级。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圆满完成了全市婚姻登记工作。截至2020年,全市婚姻登记处共办理结婚登记4311对、离婚登记3486对、补办结婚证1905对、补办离婚证631本;顺利完成农垦森工婚姻登记职能移交工作。

(四)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方案

我局于今年5月初制定印发了《市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市民政局2020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对外公布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列入全局重点工作,形成领导重视,相关业务处室配合,执法人员参与的良好格局。目前,我局已针对殡葬服务机构的服务情况和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情况等开展了随机抽查工作。

一是民间组织“双随机一公开”共抽查2次,本部门抽查4家,和教育等9家部门联合抽查2家。通过抽签形式,随机抽取4家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家,联合抽查社会培训机构2家。

二是殡葬管理处,处理了乱埋乱葬、殡葬服务乱收费和社会组织违规开展活动现象。8月27日,由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深入集贤县殡仪馆、七星峰墓园及市殡仪馆,对“中元节”期间殡仪服务机构防疫措施安排、防疫物资储备、人群流动以及安全防火等情况进行实地督导。11月3日由市民政局牵头,市殡葬改革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参加的联合督导小组对市本级殡仪馆检查收费管理、优质服务、服务公开和行风建设等内容进行检查。对殡葬服务机构的服务情况开展了随机抽查工作,殡葬“双随机一公开”共抽查5次,其中在中元节、清明节期间,联合公安、市场监督、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开展检查3次,殡葬管理部门开展单独检查2次。12月1日市民政局殡葬管理处根据在省厅学习会议精神,对市殡仪馆现场实地检查疫情防控和防火安全检查,检查疫情防控物资是否具备应急情况,安全防火设备灭火器、电路是否老火等,对各县区殡葬服务机构要求疫情和防火安全自检自查。同时将随机抽查与社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相结合,更好的发挥执法部门的作用,突出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优越性和实用性。

三、紧跟时代步伐,有序推进民政法治工作

推进养老服务立法,加强养老服务法治体系建设。一是优化服务供给,推进社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文件,明确相关部门责任,从规划和用地方面加强对社区养老服务的支持,推动全市配齐补足新建居住区和已建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广泛引入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将专业化养老服务延伸到家庭和社区。同时,积极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推广养老志愿服务。二是强化人才培养,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印发关于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的具体政策,将养老护理员培训任务落实落细,三是积极发展智慧养老,大力发展居家网络信息服务,支持企业和机构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发展老年电子商务,建设居家服务网络平台,提供紧急呼叫、家政预约、健康咨询、物品代购、服务缴费等适合老年人的服务项目。以更好地满足群众居家养老的需求为落脚点,根据《养老服务条例》将有效扩大相关领域服务供给,切实解决一批居家养老服务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让群众的幸福感更有成色。

四、强化审核把关,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

为进一步精简公务,切实提高我局公文质量,根据《中共双鸭山市委办公室关于严格和规范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我局从三个方面把好文件质量关:一是切实提高办文质量。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研论证,提出既符合客观实际又切实可行的创新举措,突出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要求各业务处室起草、印发规范性文件,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向社会、有关单位、有关专家学者广泛征求意见,经局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书,办公室进行合法性审核通过后,按程序提交局领导集体研究决定,正式印发公布后报市司法局进行备案审查,2020年上半年共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三是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组织各科室集中清理与扩大对外开放、优化营商环境、发现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及时废止或修订。

五、规范行政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执法效能

一是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部署安排,在日常执法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逐步实现了行政执法方式向流程化、清单化、电子化的转变。二是添置执法设施设备。安排专项经费,新购置手持执法记录仪1部、录音笔2只、照相机1台,行政执法硬件条件得到逐步升级,执法保障措施更加有力。三是加快法律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步伐。鼓励干部职工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充实行政执法队伍,发挥局公职律师和兼职法律顾问在行政执法中的辅助支持作用,确保行政执法合法合规。

六、狠抓宣传教育,营造民政法治良好氛围

一是落实普法责任主体。我局根据《全市民政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制定印发了《2020年市民政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分工落实方案》的通知,明确普法对象,细化普法内容和时间节点,将责任主体具体落实到各科室。将普法宣传工作列入《市民政局2020年依法行政年度工作计划》予以稳步推进,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加大保障力度。

二是建设拓展宣传渠道。严格按照“法律六进”的工作要求,深入基层一线,宣传宪法、宣传民法典,大力普及民政法规政策。今年组织了党员干部职工在民政局福彩门前宣传《宪法》、《刑法》等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材料234份,发布民法典宣传视频1个。各县区婚姻登记窗口开展《婚姻法》普法宣传主题活动,向领证新人倡议“婚事简办”,强调婚前医学检查的重要性。按照双鸭山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工作部署安排,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清明节祭扫工作,广泛宣传2020年清明节期间各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群体性祭扫服务、实行限制性祭扫的规定,通过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宣传单等方式加强宣传,倡导文明祭祀,引导群众网上祭祀,自觉做移风易俗的宣传者、推动者和践行者。

三是突出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大力开展宪法的学习宣传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围绕“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修正案”这一主题,鼓励村(居)委会将宪法宣传作为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广泛开展生动活泼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在公众场所设置宪法宣传元素,让宪法看得见、找得到。五是营造全民学法良好氛围。将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定期开展中心组专题学法活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增强法治意识,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水平。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民政法治建设取得长足进步,但在制度建设和工作落实上还需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还需进一步深化,执法力量还需进一步充实。2021年,我局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安排,落实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以更高标准,更扎实的工作作风,继续深入推进民政法治建设,寻求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有效途径,确保民政法治建设工作深入扎实推进。在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为减少人员接触,降低传染风险,我局驻市行政服务中心审批窗口大力推行审批事项“全流程网办”模式,积极践行特殊时期“少接触、多办事”的服务理念,采取“预约”的方式,通过电话、微信等电讯网络渠道在线指导群众网上申报,避免办事群众反复奔波,有效保障了民政审批业务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