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对非煤矿山领域安全度汛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

发布时间:2021-08-12 20:03:32.0

为切实做好全市非煤矿山领域安全度汛工作,进一步压实防汛安全责任,市应急管理局印发了《立即开展全市非煤矿山领域安全度汛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市非煤矿山领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

方案要求, 要突出重点、落实主责。进一步压实防汛安全责任,做到每个非煤矿山汛期安全风险防范落实到位,严防出现责任盲区。落实企业24小时值守制度,大雨或暴雨期间现场实时巡查,做好水情风险实时监测预警,确保应急救援物资落实到位,积极做好转移避险和应急处置等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地下矿山淹井事故,对存在水患、山洪等灾害威胁矿井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强降雨预警后第一时间停产撤人、紧急避险,雨后安全隐患未排除的严禁安排下井作业,确保大雨不淹井、洪灾不伤人。

方案强调,要加强联动、及时预警。时刻保持应急状态,坚持汛期定期会商研判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及时掌握雨情、水情、汛情,第一时间发布预警信息。要督促企业加强汛期值班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和24小时值班巡查制度,发现险情及时处置、及时上报。要严肃纪律、严格执法。主汛期,所有非煤矿山企业必须严格落实遇强降雨停产撤人制度。各县(区)应急局要对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落实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措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市应急局将对全市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汛期工作部署不到位、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由此出现较大险情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严肃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