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科学精准防控有关措施的公告 (2021第29号)

发布时间:2021-11-19 16:49:15.0

关于做好科学精准防控有关措施的公告

2021第29号)

 

根据当前国内、省内疫情形势,现就做好今冬明春疫情科学精准防控有关措施公告如下:

一、离双市民以及来自低风险地区人员不再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信息动态,非必要不离双、不出省、不出境,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份或涉疫重点地区。确需前往的,做好个人防护,返双后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屯)、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有关疫情防控措施。

二、小区(村屯)、商场超市、宾馆饭店、车站、农集贸市场、早市夜市、景区景点、企事业单位等公共场所要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出租车、公交车要严格执行“扫码、戴口罩”,落实落细从业人员健康监测、通风换气和清洁消毒等各类防控措施。违反有关规定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预检分诊制,住院病区禁止探视。个体诊所不得私自接诊发热患者,一经发现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药店严格执行销售“退烧止咳类药物”实名登记报告制度。

四、学校、幼儿园实行封闭管理,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无关人员禁止随意入内。寒假前学生和教职员工非必要不离双。各类线下教育培训机构在严格做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恢复正常营业。

五、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公安司法行政监所继续实行封闭管理,暂停直接接触的家属探视。

六、大型会议、论坛、演出、培训、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倡导线上举办,尽量减少线下活动规模。宾馆酒店承办超过5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必须向所在市、县(区)指挥部报备,所有参加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检测体温;凡14天内有过涉疫地区旅居史、暴露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违反有关规定的严肃追究责任。

七、广大市民严禁从境外邮购商品。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严禁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邮件进入我市;快递公司要严格开展预防性消毒和核酸检测抽检,加强从业人员个人防护,发现涉疫邮件要立即原地封存,相关人员立即原地隔离并向属地疾控部门报告。

八、广大市民谨慎购买冷链食品,采购时尽量到正规超市或市场购买,并扫描“黑龙江冷链”追溯码查询商品信息。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加强对冷链食品监督检查力度,加强一线从业人员个人防护,落实“三证一追溯”要求。

九、积极倡导喜事缓办、白事简办,尽可能压缩婚丧嫁娶、生日宴等聚餐规模。凡举办30人(含)以上规模集体用餐的,实行向社区(村)申请,街道(乡镇)报备,街道(乡镇)要派出工作人员现场监督,落实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全程录像等措施。严禁聚众赌博、非法宗教、未经批准的各类营销类培训、封建迷信等聚集性活动。农村集市、综合服务站、食杂店等减少人员聚集,落实“三件宝”、消杀、通风等措施。违反有关规定的严肃追究责任。

十、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和异常症状监测制度,实时掌握本单位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出现可疑症状时,要督促其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诊治排查,发现异常症状的应当立即向属地疾控机构报告。

十一、请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尽快接种新冠疫苗和加强针,共筑全民免疫屏障。未接种新冠疫苗的要避免前往密闭性场所或参加聚餐聚会等聚集性活动,最大限度降低感染风险。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安全,让我们携起手来,持续筑牢群防群控防线,以实际行动巩固我市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共同守护好我们的幸福家园!

 


                双鸭山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