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双鸭山市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6-24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双鸭山市市区声环境功能区划的公告

 

第一条 根据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办大气函〔20171709号)和原黑龙江省环保厅《关于开展环境噪声功能区划调整的通知》(黑环函〔2017297号)精神,构建市声环境质量管理体系,形成声环境质量管理与监测工作制度,为噪声环境管理与污染防治提供科学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151902014)等规定,结合我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建设现状、土地利用规划和现状、声环境现状、交通道路网、行政区划等,对市声环境功能进行划分,为环境质量评价、建设项目审批和噪声管理判定等提供科学、规范的依据。

本次声环境功能区划时限为20182023年。

第二条 本区划适用于双鸭山市区的声环境管理。

第三条 各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见表1

1  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

                                                  单位:dB(A)

声环境功能区类别

昼间

夜间

0

50

40

1

55

45

2

60

50

3

65

55

4

4a

70

55

4b

70

60

备注:昼间(6:0022:00),夜间(22:00—次日6:00

(一)03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1.0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于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划为1声环境功能区:

1城市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或近期规划已明确主要功能的区域,其用地性质符合1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保持安静的区域规定的区域;

21用地占地率大于70%(含70%)的混合用地区域。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划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

1城市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或近期规划已明确主要功能的区域,其用地性质符合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规定的区域;

2划定的013类声环境功能区以外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域。

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划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

1城市用地现状已形成一定规模或近期规划已明确主要功能的区域,其用地性质符合3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规定的区域;

2类用地占地率大于70%(含70%)的混合用地区域。

(二)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1.4a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将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的确定方法如下:

1相邻区域为1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0±5

2相邻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35±5

3相邻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0±5

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

2.4b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的确定方法同上。

划分4类声环境功能区时,不同的道路、不同的路段、同路段的两侧及道路的同侧其距离可以不统一。各县(区)划分时,应按照上述规定的距离范围确定具体值

(三)乡村声环境功能的确定乡村区域一般不划分声环境功能区,根据环境管理的需求,区(县)级以上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按以下要求确定乡村区域适用的声环境质量要求:

1.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0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2.村庄原则上执行1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3.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4.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5.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四)1类标准适用区域

2  双鸭山市声环境功能区1类区划分方案

声环境

功能区类别

功能区

类别代号

用地面积

(k米2

边界或范围规定

1

JS101

0.31

黑龙江煤炭职业学院

JS102

5.46

东:滨水东路迎宾大道滨水东路
南:世纪大道黑鱼泡路
西:世纪大道平安街世纪大道
北:学府街规划北边界

JS103

0.51

时代新城、兴盛村

JS104

0.12

河畔小区

JS105

0.41

东:马鞍山路
南:安邦河
西:安邦河
北:惠民新城北边界

JS106

1.84

东:春长路
南:长安路
西:新城路
北:春城路

LD101

2.03

东:岭东区政府东兴村
南:博爱园南边界
西:滨水大道
北:岭东区行政规划北边界

LD102

0.30

东湖福园小区

BS101

0.25

东:宝一路
南:育人小学南边界
西:文南小区西边界
北:文南小区北边界

(五)2类标准适用区域

3  双鸭山市声环境功能区2类区划分方案

声环境

功能区类别

功能区

类别代号

用地面积

(k米2

边界或范围规定

2类区

LD203

1.05

东:岭东一井
南:青山路
西:兴东大道
北:巨龙大厦东侧区域

LD204

2.07

东:青山路
南:无名路(通青山森林公园)
西:无名路(通青山森林公园)
北:青山路西南山街

LD205

2.60

岭东区东山街道、中心街道、岭西北山、西山区域

LD206

0.48

岭东区安通社区、西山街道

LD207

1.08

东:S307
南:S307
西:岭东区行政规划西边界
北:定国山水库南侧区域

SFT201

8.18

东:四方台区行政规划东边界
南:四方台区行政规划南边界
西:四方台区行政规划西边界
北:双鸭山市四方台区法院北侧区域

SFT202

0.24

四新村

SFT203

1.54

建兴村

BS201

3.53

东:宝山区居民住宅东边界
南:宝一路
西:宝一路铁路
北:宝山区居民住宅北边界

BS202

2.50

东:宝山区铁路线
南:双鸭山亚泰煤业有限公司边界
西:宝山区居民住宅西边界
北:宝山粮库南边界

JK201

8.44

东:五四村东边界
南:铁路线
西:双鸭山城区规划西边界
北:中俄商贸园五四村北边界

JK202

1.02

太保镇

(六)3类标准适用区域。

4  双鸭山市声环境功能区3类区划分方案

声环境

功能区类别

功能区

类别代号

用地面积

(k米2

边界或范围规定

3类区

JS301

0.73

东:铁西路铁路线
南:惠民新城北边界
西:安邦河东岸
北:安平街

JS302

1.06

市土地局采石场、市纺织公司采石场、乡镇企业局供销公司煤场、宝龙矿用物资加工公司

JS303

0.84

双富养鸡场、振兴粮贸有限公司、和兴砖厂区域

JS304

1.40

双矿集团运输部机修厂、新城砖厂、双煤机电装备有限公司区域

JS305

0.10

丰合粮库购销公司

JS306

0.12

鸿基米兰热力公司

JS307

0.47

大唐双鸭山热电有限公司

LD301

5.59

建龙钢铁厂区

LD302

1.05

岭东区生物科技园附近区域

LD303

0.25

天瑞煤炭有限公司区域

LD304

0.29

双星时代一井区域

LD305

0.47

力兴建材有限公司、岭东老弹簧厂、

双瑞集团

SFT301

0.50

东:铁路线
南:双鸭山四方台火车站西北区域
西:四方台区行政规划边界
北:振兴北路

SFT302

0.27

安泰爆破器材有限公司

SFT303

0.17

新立粮库

SFT304

0.46

集贤矿、龙生水厂区域

BS301

0.22

宝山粮库区域

BS302

0.65

亚泰煤业区域

BS303

1.00

东方双大制砖有限公司、双鸭山亚泰煤业有限公司及南侧区域

JK301

2.24

蓬盛商混、龙煤化工、大德钢结构、汉能控股、沙岗沥青储运、嘉泰油脂区域

JK302

0.34

中兴粮油厂界

(七)4类标准适用区域

5  双鸭山市声环境功能区4类区划分方案

类别

序号

道路名称/
功能区代码

长度km

面积km2

路段起止点/范围

适用区域

4a

1

友谊东街

6.35

0.36

市区规划边界双七路

  将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a4b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的确定方法如下:
1)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a4b类声环境功能区。
2)道路或铁路两侧各距各功能区垂直距离为:相邻1类区域为50米;2类区域为35米;3类区域为20米。

2

双七路

12.70

0.04

新立粮库东环路

3

迎宾大道

3.06

0.12

市区规划边界民安东大街

4

学府街

0.81

0.03

市区规划边界迎宾大道

5

滨水东路

3.58

0.31

学府街黑鱼泡路

6

滨水西路

2.15

0.19

市区规划边界民安西大街

7

学苑西街

0.71

0.06

世纪大道滨水西路

8

世纪大道

3.30

0.28

市区规划边界黑鱼泡路

9

民生大街

4.00

0.24

双鸭山市教育集团东环路

10

平安街

2.10

0.08

民生大街滨水西路

11

民安西大街

0.90

0.09

世纪大道民安东大街

12

民安东大街

0.84

0.08

民安西大街迎宾大道

13

建设路

1.97

0.14

迎宾大道九阳路

14

净水路

1.61

0.11

建设路九阳路

15

育龙街

1.00

0.07

净水路电大路

16

黑鱼泡路

1.30

0.08

世纪大道新兴大街

17

农行路

0.84

0.03

育龙街九阳路

18

电大路

0.84

0.05

育龙街九阳路

4a

19

九阳路

1.25

0.08

黑鱼泡路双拥路

将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a4b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的确定方法如下:
1)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a4b类声环境功能区。
2)道路或铁路两侧各距各功能区垂直距离为:相邻1类区域为50米;2类区域为35米;3类区域为20米。

20

拥军路

0.23

0.01

九阳路八马路

21

向阳路

0.57

0.03

九阳路北环上路

22

八马路

1.46

0.06

新兴大街益寿路

23

益人路

0.65

0.04

八马路供电路

24

供电路

0.49

0.03

益人路五马路

25

东平行路

2.06

0.06

九阳路一马路

26

新兴大街

2.03

0.06

黑鱼泡路一马路

27

西平行路

2.30

0.12

黑鱼泡路一马路

28

五马路

1.21

0.04

站北路供电路

29

铁西路

2.45

0.12

黑鱼泡路三马路

30

三马路

1.30

0.04

铁西路一马路

31

安邦大道

3.75

0.24

世纪大道南环路

32

西环路

6.26

0.09

市区规划边界南环路

33

安平街

1.49

0.10

西环路铁西路

34

东环路

6.49

0.10

民生大街春城路

35

马鞍山路

1.55

0.13

西平行路南环路

36

一马路

0.66

0.02

新兴大街春城路

4a

37

春城路

1.66

0.07

一马路(最东端)

将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a4b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的确定方法如下:
1)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a4b类声环境功能区。
2)道路或铁路两侧各距各功能区垂直距离为:相邻1类区域为50米;2类区域为35米;3类区域为20米。

38

春长路

1.09

0.06

春城路长安路

39

南海东路

1.27

0.04

春城路南海路

40

南海路

1.44

0.04

春城路长安路

41

南海西路

1.58

0.05

春城路南海路

42

新城路

1.75

0.09

一马路长安路

43

南山中路

1.23

0.04

新城路春长路

44

南山路

1.38

0.04

新城路春长路

45

南环路

3.81

0.24

西环路窑地路

46

滨水大道

8.66

0.25

南环路S307

47

窑地路

4.55

0.30

长安路兴东大道

48

兴东大道

2.74

0.15

窑地路青山路

49

青山路

2.80

0.08

西南山街市区规划边界

50

西南山街

1.11

0.07

东湖福园小区青山路

51

长安路

9.70

0.21

新城路振兴北路

52

振兴北路

4.22

0.11

长安路振兴中路

53

振兴南路

1.57

0.11

振兴中路(最南端)

54

振兴中路

1.12

0.08

振兴南路振兴东路

4a

55

振兴东路

4.43

0.07

振兴中路宝一路

将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的区域划分为4a4b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的确定方法如下:
1)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为4a4b类声环境功能区。
2)道路或铁路两侧各距各功能区垂直距离为:相邻1类区域为50米;2类区域为35米;3类区域为20米。

56

宝一路

4.44

0.31

振兴东路(双鸭山七星公路)

57

新宝大街

2.16

0.14

双鸭山市宝山区政府宝农路

58

东宝路

0.15

0.01

宝一路新宝大街

59

宝林路

0.70

0.04

宝一路最东端

60

双农路

1.85

0.11

宝一路亚泰煤业

4b

1

尖山区铁路

干线

24

0.656

尖山区行政规划边界

2

四方台区铁路干线

28.5

0.382

四方台区行政规划边界

3

宝山区铁路

干线

6.5

0.308

宝山区行政规划边界

4

经济开发区

铁路干线

13.3

0.185

经济开发区行政规划边界

5

4b01

0.170

双鸭山市火车站

6

4b02

0.030

双鸭山中心火车站

7

4b03

0.010

长安站

8

4b04

0.010

双鸭山四方台火车站

(八)区划结果与调整说明。

结合以上声功能区划分析,整合得到双鸭山市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详见附图),其中浅绿色(RGB 204255204)区域为1类声环境功能区浅蓝色(RGB 51102204)区域为2类声环境功能区褐色(RGB 153510)区域为3类声环境功能区,城市交通主、次干线两侧区域内为4a类声环境功能区为红色(RGB 25500),铁路干线两侧区域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为紫色(RGB 1280128)。本区划适用的昼间、夜间时段分别为:昼间6:0022:00,夜间22:00次日6:00

岭东区、四方台区、宝山区及经济开发区之前未做过声功能区划分,不涉及与原划分的调整内容。双鸭山市于2003年对尖山区出噪声划分说明,《双鸭山市尖山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使用区域划分的说明》及《双鸭山市尖山区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划分图》中,未对声功能区划图形成文字说明。由于现行尖山区城市区域噪声划分年代较久,距今已16年。随着城区的快速发展,部分区域已不适用现行噪声标准划分。老城区街道两侧现已形成居住、商业混杂用地,本次尖山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主要对老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做出调整,由原来的1类区域调整为2类区域

特此公告。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

2019624

附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