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政办规〔2020〕14号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鸭山市深化产教融合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8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双鸭山市深化产教融合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和在双中、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双鸭山市深化产教融合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任务分工,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78


双鸭山市深化产教融合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黑政办规〔201865精神深化我市产教融合发展,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全面提升人力资源质量扩大就业创业范围,推进经济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主要目标

坚持统筹协调、共同推进、服务需求、优化结构、校企协同、合作育人原则,深化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 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逐步提高行业企业参与办学程度,健全多元化办学体制,构建校企合作长效机制。通过10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教育和产业统筹融合,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全面推行,需求导向人才培养模式健全完善,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对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贡献显著增强。

二、构建产教融合发展新格局

(一)强化产教融合规划引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同步规划产教融合与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优化教育和产业结构,将教育优先、人才先行融入各项政策。明确产教融合发展政策措施、支持方式、实现途径,谋划扶持一批项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

(二)科学规划职业教育院校布局。按照政府主导、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服务产业、培育特色的原则,通过整合、共建、联办、划转等方式,调整优化职业院校布局,促进职业院校之间的资源整合。根据产业结构和产业发展规划,按照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专业与岗位对接原则,引导学校根据区域产业需求,调整专业结构,优化专业布局,培育品牌示范专业。结合区域功能、产业特点,探索差别化职业教育发展路径。新增职业学校主要向现代产业体系布局,通过调整、撤销、合并基本形成一县一中职、一校一品牌的中职学校办学格局,支持同类型、同层次职业学校进行实质性合并。(责任部门:职教集团、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

(三)促进高等教育融入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强职教集团建设,重点扶持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向优质高职院校发展。依托职教集团,构建以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和市技师学院为龙头、以中等职业学校为支撑、以就业为导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需求侧结构要素全方位融合,促进企业与高校进行无缝对接,做到产、学、研相结合。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以及新型城镇化建设,优化高校学科专业结构,创新办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责任部门:职教集团、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各县〔区〕政府)

(四)推进高等教育与企业协同创新。支持企业与高等院校合作共建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平台,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同实施产、学、研深度发展战略联盟,围绕企业或产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联合研发,促进高校有产业化前景的成果在企业转移转化。支持高校建立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等孵化载体、促进科技型小微企业发展壮大。(责任部门: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职教集团、市教育和体育局财政局)

(五)推动学科专业建设与产业转型升级相适应。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装备制造、食品加工、绿色品牌、煤化工、粮食深加工、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以及研发设计、数字创意、现代交通运输、高效物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等产业急需学科专业。积极支持家政、健康、养老、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学科专业发展。实施紧缺人才培养计划,加快培育一批我市现代农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优势矿产开采和深加工产业、新能源、交通运输等产业发展急需的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鼓励支持毕业生在市内就业创业,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我市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责任部门:职教集团、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六)健全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结构调整机制。改进专业设置机制,落实职业学校、高等学校专业设置自主权,支持院校根据就业市场供求比例和就业质量调整人才培养结构。注重发挥行业组织人才需求预测、用人单位职业能力评价作用,把市场供求比例、就业质量作为学校设置调整学科专业、确定培养规模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专业预警和退出机制,引导学校对设置雷同、就业连续不达标专业及时调减或停止招生。(责任单位:职教集团、市教育和体育局

三、强化企业人才培养培训和科技成果转化的主体作用

(七)拓宽企业参与办学途径。鼓励企业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依法参与举办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坚持准入条件透明化、审批范围最小化,细化标准、简化流程、优化服务,改进办学准入条件和审批环节。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等支持企业参与公办职业学校办学。鼓励探索开展职业学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探索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职业学校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责任部门:职教集团、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政府)

(八)深化引企入教改革。支持引导企业深度参与职业学校、高等学校专业规划、专业设置和教育教学改革。支持企业采取企校合作方式参与学校专业规划、教材开发、教学设计、课程设置、实习实训,鼓励企业依托或联合职业学校、高等学校设立产业学院、创新基地、实践基地等,实现企业需求融入人才培养关键环节和全过程。责任部门:职教集团、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九)开展生产性实习实训。制定和完善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训制度,推进实习实训规范化,保障学生享有获得合理报酬等合法权益。鼓励以引企驻校、引校进企、校企一体等方式,吸引优势企业与学校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支持各地依托学校建设行业或区域性实训基地,带动中小微企业参与校企合作。鼓励采取PPP模式建设公共性行业或区域性实训基地,鼓励企业独立或与职业学校、高等学校联合设立具有法人性质的经营性实习实训、实践基地。通过探索购买服务、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等方式,支持企业更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企业因接收学生实习所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支出,依法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鼓励企业直接接收学生实习实训。(责任部门:职教集团、市教育和体育局税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以企业为主体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支持企业、学校、科研院所围绕产业关键技术、核心工艺和共性问题开展协同创新,加快基础研究成果向产业技术转化。加强企业技术中心和高校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鼓励企业和高校共建产业技术实验室。支持高等院校、技师学校、研究研发机构通过设立流动岗位等方式吸引企业创新创业人才兼职从事技术专业和成果转化。(责任部门: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职教集团、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十一)强化企业职工在岗教育培训。落实企业职工培训制度,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确保教育培训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职工技能竞赛,对参加培训提升技能等级的职工予以奖励或补贴。创新教育培训方式,鼓励企业向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和培训机构购买培训服务。支持企业一线骨干技术人员技能提升,加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转岗就业人员再就业培训。将不按规定提取使用教育培训经费并拒不改正的行为记入企业信用记录。(总工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二)发挥骨干企业引领作用。由科技、职教集团、教体、人社、工信部门牵头,鼓励骨干企业联合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共同组建产教融合集团(联盟),带动中小企业参与,推进实体化运作。注重发挥国有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支持各类企业依法参与校企合作。(责任部门:科技局、职教集团、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四、推进产教融合人才培养改革

(十三)将工匠精神培育融入基础教育。加强劳动教育,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组织开展龙江大工匠”“龙江技术能手进校园系列活动,支持学校聘请劳动模范和技能大师兼职授课。鼓励有条件的普通中学开设职业类选修课程,鼓励职业学校和公共实训基地向普通中学开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大型企业、产业园区周边试点建设普职融通的综合高中。在产业园区同步规划建设与园区规模相一致的技能人才培训鉴定孵化基地,满足学生顶岗实习与创业培训需要。(责任部门:职教集团、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总工会)

(十四)推进产教协同育人。把产教融合作为基本办学理念,贯穿到新时期职业学校工作的各层面、各环节,坚持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办学制度,推进职业学校和企业联盟、与行业联合、同园区联结。大力发展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技工教育。深化全日制职业学校办学体制改革,在技术性、实践性较强的专业,探索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推动学校招生与企业招工相衔接,校企育人双重主体,学生学徒双重身份,由职教集团、教体和工信部门汇总学校特色专业培养能力与企业实际人才需求规模,统一发布招生招工计划,配合落实学校、企业和学生三方权利义务,确保实践性教学课时不少于总课时的50%。(责任部门:职教集团、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五)加强产教融合师资队伍建设。实施黑龙江省产教融合双千计划,建立教师到企业实践和企业人才到学校兼职任教常态化机制。允许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依法依规自主聘请兼职教师和确定兼职报酬,推动职业学校与大中型企业合作建设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双师型教师在企业工作期间,与原单位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审、考核、奖励等方面权利。完善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教师实践制度,支持在职教师定期到企业实践锻炼。(责任部门:职教集团、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政府)

(十六)加快完善学校治理结构改革。建立健全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理事会制度,鼓励引入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社会组织等多方参与。推动学校优化内部治理,充分体现一线教学科研机构自主权,积极发展跨学科、跨专业教学和科研组织。(责任部门:职教集团、市教育和体育局

(十七)创新教育培训服务供给。鼓励教育培训机构、行业企业联合开发优质教育资源,大力支持互联网+教育培训发展。支持有条件的社会组织整合校企资源,开发立体化、可选择的产业技术课程和职业培训包。推动探索高校和行业企业课程学分转换互认,允许和鼓励高校向行业企业和社会培训机构购买创新创业、前沿技术课程和教学服务。(责任部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教集团、市教育和体育局

五、促进产教供需双向对接

(十八)规范发展市场服务组织。鼓励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学校通过购买服务、合作设立等方式,积极培育市场导向、对接供需、精准服务、规范运作的产教融合服务组织(企业)。支持利用市场合作和产业分工,提供专业化服务,构建校企利益共同体,形成稳定互惠的合作机制,促进校企紧密联结。(责任部门:职教集团、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行业协会,各县〔区〕政府)

(十九)打造信息服务平台。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建设市场化、专业化、开放共享的产教融合信息服务平台。依托平台汇聚区域和行业人才供需、校企合作、项目研发、技术服务等各类供求信息,向各类主体提供精准化产教融合信息发布、检索、推荐和相关增值服务。(责任部门:职教集团、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行业协会,各县〔区〕政府)

(二十)健全社会第三方评价。以行业协会组织为主体,积极支持社会第三方机构开展产教融合效能评价,健全统计评价体系。强化监测评价结果运用,作为绩效考核、投入引导、试点开展、表彰激励的重要依据。(责任部门:职教集团、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行业协会,各县〔区〕政府)

六、美化优化校园育人环境

(二十一)加快建设美丽校园。加强院校后勤保障工作,支持学校多渠道筹集社会资本,切实提高后勤服务水平,改善师生学习生活条件。鼓励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坚持公益性服务原则,依法依规参与后勤餐饮等社会化项目,加强绿色校园建设,将生态环保、绿色节能、自律担当等理念融入校园建设和后勤服务全过程,培养学生树立生态文明理念,养成良好行为习惯。坚持夯实学校毒品预防教育阵地建设,确保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常态化开展,努力营造校园无毒品,学生不吸毒的浓厚氛围。(责任部门:职教集团、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各县〔区〕政府)

(二十二)加强校园周边环境建设。支持学校引进企业,参与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校园文化、服务等配套设施建设,推进优秀产业文化进教育、企业文化进校园、职业文化进课堂。提升学生生活品质,改善校园周边环境。(责任部门:职教集团、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各县〔区〕政府)

七、完善政策支持体系

(二十三)实施产教融合发展工程。支持中高等职业学校加强校企合作,共建共享技术技能实训设施。开展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和市技师学院创特色发展建设工程。支持黑龙江能源职业学院和市技师学院面向产业需求,重点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建设。加强高校学科、人才、科研与产业互动,推进合作育人、协同创新和成果转化。(责任部门:职教集团、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二十四)落实财税用地等政策。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完善职业学校生均经费保障机制。新增财政教育投入向职业教育倾斜,依法落实地方教育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政策。扩大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办学经费自主权。财政、税务部门要把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作为推动产教融合的重要措施,依据有关规定对社会力量办教育落实财税政策。对企业投资或与政府合作建设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的建设用地,按科教用地管理,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通过划拨方式供地,鼓励企业自愿以出让、租赁方式取得土地。(责任部门:财政局、税务局、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政府)

(二十五)强化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将信贷资金投向产教融合项目,降低产教融合项目的融资成本,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适合低产教融合项目特点的多元化融资产品,做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配套金融服务,为产教融合提供相关信贷和融资支持。充分利用域内外金融组织支持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项目建设。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产教融合服务型企业首发上市或新三板、区域股权市场挂牌,支持产教融合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及发行公司债券等多种形式进行融资。鼓励保险公司大力发展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和各类意外伤害保险。(责任部门金融服务中心、双鸭山银保监局、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十六)开展产教融合建设试点。根据我市区域发展战略和产业布局,支持有较强代表性、影响力和改革意愿的学校、行业、企业开展试点,对深入参与校企合作,行为规范、成效显著,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相应政策支持,在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进行推广。(责任部门:职教集团、市教育和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二十七)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加强与其他省市职业教育合作,共享区域产业教育资源,共建高端合作项目,促进共同发展。鼓励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引进域外高层次人才和优质教育资源,开展专业认证。支持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对接一带一路建设,积极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和国际产能合作,与国(境)外企业、高校建立合作共同体,联合培养人才。(责任部门:职教集团、市教育和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八、组织实施

(二十八)强化工作落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职教集团、教育、发改、人社、财政、工信等部门密切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积极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强化监督指导,检查政策落实、监管措施、扶持政策执行情况,对发现的问题逐项整改,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二十九)营造良好环境。做好宣传动员和舆论引导,健全产教融合的试点、容错、奖励、推广机制,宣传推广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典型经验和合作成果。加快收入分配、企业用人制度以及学校编制、教学科研管理等配套改革,健全政策保障体系,引导全社会形成理解支持产教融合、主动参与产教融合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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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材料链接:http://www.shuangyashan.gov.cn/NewCMS/index/html/newsHtmlPage/20200820/1345151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