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全市教体 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7

各县(区)教体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全市教体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双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11月25日



全市教体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我市教体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持续推进全市安全生产保卫战,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教体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省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黑消安发〔2020〕5号)、省安委会《关于印发<全省冬季安全生产保卫战工作方案>的通知》(黑安发〔2020〕9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始终把“人

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贯穿到一切工作之中。充分发挥好教体系统各单位职能作用,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全市冬季安全生产保卫战的工作要求,强化火灾防控措施,集中组织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及时化解火灾风险、消除火灾隐患,不断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一般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市教体系统安全稳定。

二、重点任务

(一)压实消防安全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督促各学校围绕引发火灾的电源、火源、可燃物,以及造成蔓延扩大和人员伤亡的防火分隔、安全疏散、消防设施等,开展“风险自知、

安全自查、隐患自改”活动,主动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

及其职责,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有效防范措施。

对存在隐患的单位或部位,要签订《整改责任书》,确定隐患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方案、时限、资金和防范措施,加强隐患整改期间安全防范,确保隐患整改到位、按期销案。对整改迟缓、久拖不改的单位,要采取督办、约谈、专项督导等方式督促整改。

(二)加强消防安全检查。要加强学校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围绕消防安全责任、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维护、防火分隔措施、电气消防安全、消防安全管控、安全疏散条件、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培训演练等方面进行自检自查,强化防护措施。扎实开

展危险化学品“排查隐患”行动,做好防火、防爆等工作。开展

地下教学、经营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保持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巩固治理成效。加强燃气安全防范工作,重点对食堂场所加强燃气安全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加强对教室寝室等场所电气火灾的安全排查,整治乱拉电线、违章操作、电气线路老化、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逐级明确管理责任,逐一落实安全措施。

(三)重视消防宣传培训。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介、媒体、平台开展案例警示宣传、隐患曝光宣传、用火用电常识宣传,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知识。在重要时节利用微信、微博、校园网络、电子屏、宣传栏、手机短信等平台向广大师生发送消防安全提示。注重加强对安保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电(气)焊职工等人员的消防知识培训,提高岗位履职能力,增强安全防范意识。

(四)突出消防应急处置。各单位要加强与当地消防部门的协调配合,优化完善本单位消防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消防演练活动,演练时要邀请专业消防人员现场指导,相关人员要熟练演练预案流程,确保演练实效。要对涉会场所进行全面检查,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提前做好疏散演练,防止发生隐患。

(五)紧盯防范重要节点。春节期间,严禁在学校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同时要提升对师生职工防范意识,做好安全提示。要做好应急准备,切实做好巡逻检查,严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事故发生。在全国“两会”期间,各单位要深入开展自查自检,加强值班值守,在重点场所和部位强化巡防看护,做好应急处置各项准备。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11月27日前)。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成立机构,明确职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加大宣传,营造良好论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11月27日至2021年全国“两

会”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20年11月27日至12月末),开展年终岁尾保

卫“攻坚战”。各单位要组织开展自检自查,严格组织消防安全

检查,严防年终岁尾火灾事故反弹,确保全年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第二阶段(2021年1月1日至2月末),开展元旦春节寒假期间“持续战”。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持续加强监督治理,有效防范火灾事故,为全年消防安全工作开好头、起好步奠定基础,为平安过节创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第三阶段(2021年3月1日至全国“两会”结束),开展全国“两会”保卫“巩固战”。要针对火灾易发地点、时段,适时组织督查检查,为全国“两会”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稳定环境。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全国“两会”结至3月底)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所属学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进行总结,组织综合考评,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形成总结报告。市教体局将结合2021年上半年学校安全专项检查,对各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深刻认识做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政治责任,专题研判一次本单位冬春季消防安全形势,找准规律性、系统性风险。制定具体方案,健全领导组织,明确任务分工,全力抓好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单位主要领导是本单位火灾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逐部门、逐岗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状并张贴公布。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要加强巡查,加强日常管理和应急值守。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专题报告当地政府,并及时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

(二)建立长效机制。要通过本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找准本单位存在的突出和共性问题,制定相应针对性措施,认真加以解决。要建立完善消防安全常态化排查、信息互通、会商研判等工作机制,提升治理水平和成效。要着力推动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健全消防组织机构,强化消防重点部位管理和日常防火检查巡查,提高本単位消防安全自防自救能力。

(三)严肃督导问责。各单位要加强对本单位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监督,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的,要及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各单位制定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请于2020年11月26日前上报市教体局;2021年3月2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于洪哲,联系电话:0469-6165500,邮箱: sysjyjbw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