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落实〈黑龙江省保市场主体
稳经济促就业行动方案〉的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和双中、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落实<黑龙江省保市场主体稳经济促就业行动方案>的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0日
落实《黑龙江省保市场主体
稳经济促就业行动方案》的分工方案
为深入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保市场主体稳经济促就业行动方案》(黑政发〔2020〕11号),扎实做好保市场主体、促进就业、稳定经济发展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区)、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体要求,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深刻认识市场主体是经济的力量载体,是稳住经济基本盘的关键方面;保市场主体就是保社会生产力,是稳定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就业的重要抓手。要千方百计把市场主体保护好,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发展。
(二)突出目标任务。各县(区)、有关部门要把培育市场主体作为优化我市经济结构、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落实纾困惠企政策、优化营商环境、抓实重点项目、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竞争力、稳大带小、推进两化融合数字赋能等重点工作保市场主体,把市场主体作为经济活动主要参与者、就业机会主要提供者、技术进步主要推动者的重要作用发挥出来,为实现我市高质量发展积蓄力量。
(三)加强统筹保障。各县(区)、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统筹协调,提升服务水平,破解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堵点痛点难点,帮助市场主体纾难解困、渡过难关,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推动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适应新发展阶段提出的新要求,更好地构建新发展格局。
二、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全市保市场主体稳经济促就业行动协调机制,依托市“百千万”工程工作专班、市工业运行监测调度专班等组织机构,市级统筹、部门联动、县(区)实施,加强协作配合,畅通工作衔接。
(二)强化责任担当。各县(区)、有关部门要提高重视程度,把保市场主体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落实各项重点工作,压实工作责任。市政府直属有关部门担起行业主管责任,县(区)政府担起实施主体责任,细化责任分工,做到责任到人、具体到事,切实履职尽责,保障市场主体做实做强。
(三)强化会商调度。各县(区)、有关部门要集中各方资源,加强协调会商,精准高效推进政策落地落实,针对突出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多措并举疏堵点、补断点、破难点,研究细化下步工作措施,及时总结阶段性成果,确保工作有序推进、过程扎实。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区)、有关部门要加强纾困惠企政策宣传工作,采取多手段宣传保市场主体工作成效,让市场主体更好地知政策、用政策,让企业真正享受到政策红利,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吸引更多市场主体来我市投资兴业。
附件:落实《黑龙江省保市场主体稳经济促就业行动方案》
工作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