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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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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市生态环境局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局工作重点,坚持会前学法常态化,年初制定学法内容,通过局党组中心组、党组会会前学法等形式,已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共同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培训班,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学习,深刻理解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容。利用微信公众号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与普及,通过组织开展法律知识测试等方式,进一步学深悟透,不断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和水平。
(二)坚持依法行政。一是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今年,我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保留规范性文件1个。二是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三是持续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清理回头看”工作,针对2019—2024年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现行有效的正式文件开展清理工作。四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中的意见。
(三)持续提高执法效能。一是制定《双鸭山市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双环发〔2024〕7号),按照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相关工作。更新双鸭山市生态环境执法人员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其中本部门检查任务计划检查重点排污单位13家、一般排污单位49家。截至目前,共检查重点排污单位12家,一般排污单位37家。市级部门开展联合检查47家次。二是严格落实《黑龙江省生态环境领域免予行政处罚和从轻处罚违法行为清单》《黑龙江省生态环境领域减轻行政处罚和不予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四张清单”制度,2024年至今应用“四张清单”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1件。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领域执法精细化水平,不断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效能,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联合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双鸭山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双环联〔2024〕19号),召开三次行刑衔接联席会议。四是制定2024年政企联动应急演练计划表,我市有针对性地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4次,4次演练均已完成。五是我局牵头发起了城镇污水处理厂联合检查任务,将抽查任务、检查结果进行公示,并将检查结果填入系统内。六是严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了《双鸭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并让所有一线执法人员签署执法过程全记录承诺书。所有的行政处罚案件均通过环保行政处罚裁量辅助决策系统计算处罚结果,同时遵照《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进行裁量。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均在局网站与信用中国网站进行双公示。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制定并印发《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目前已正式施行。
(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学法活动。更新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学法守法意识。二是制定《2024年度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及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充分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和宣传工具,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三是扎实推行普法前置工作,提前告知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四是组织好专题法治宣传活动,在“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六五环境日”“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对法治建设重大问题主动过问、重点环节主动协调、重大任务主动督导,有效推动生态环境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开展。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坚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提升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促进严格规范依法行政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制度,并按照“四个体系”要求有序有力有效推进落实。带头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党组会议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内容,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意识。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理环境污染行为能力水平有待提升。二是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力量薄弱。三是普法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存在单一化、普遍化。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扎实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明确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将法治建设工作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同部署、同推进。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四张清单”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强化行政执法队伍能力提升。加大执法力度,保障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将普法前置环节融入行政执法全过程,使行政执法普法前置行为更加规范、高效,更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工作。畅通监督渠道,持续改进依法行政工作方式。
(三)加强生态环境普法宣传。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法治宣传新方式,拓宽宣传路径,扩大受众范围。通过微信等新媒体推送普及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内容的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结合六五环境日、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宣传周等主题宣传日开展法治宣传。持续开展送法入企活动,提高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