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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双鸭山市人社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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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人社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夯实法治建设根基。市人社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持续提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法治素养与依法行政能力。在法治建设实践中,局党组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和集体学法制度,组织学习多部重要法律法规,紧抓“关键少数”带头学法用法,推动形成全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二)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为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市人社局联合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创新监管模式,以劳动用工及劳务派遣领域为重点,协同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检查工作紧扣核心环节与关键风险点,全面核查了劳动保障、市场监管及税收等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通过部门协同、信息共享,有效形成了监管合力,提升了执法效能,在减少对企业干扰的同时,显著提升了执法的规范化与精准化水平。不仅有力规范了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增强了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也为构建稳定、公平、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实支撑。
(三)构建规范执法体系。我局坚决贯彻落实全省统一部署,以“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为主线,全面加强基金监管和劳动者权益保障,同步深入推进根治欠薪、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保障劳动者工时和休息休假权益等一系列专项行动。通过建立健全组织领导体系,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闭环,有效凝聚了多部门监管合力,确保了各项重点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强化跨部门信息共享与大数据比对应用,从源头上精准识别和堵塞风险漏洞。在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提升基金安全运行水平等方面取得了扎实成效,社保基金的风险防控能力得到系统性增强,安全运行水平显著提升。
(四)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我局积极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畅通申请渠道,优化审理流程,推动争议化解在基层和初发阶段。为有效整合调解、仲裁、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我市于2023年7月成立劳动人事争议联合调处中心,并实现市县两级全覆盖。该中心汇聚司法、法院、工会、工商联等多方力量,形成调处合力,强化源头治理与普法宣传。同时,我市持续加强调解仲裁工作,坚持调解优先原则,强化案件集体研判与精细化管理,确保争议处理“快立、快调、快审、快结”。通过优化调裁衔接,大幅提高了调解成功率和仲裁结案率,有效维护了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截至目前,全市各级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1260件,达成调解协议及和解1258件,涉及劳动者1260人,涉案金额848.71万元。
(五)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按照《双鸭山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及重要举措分工方案要求,市人社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宣传工作,多措并举推进法治人社建设。一方面,我局积极开展劳动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宣传与主题宣讲活动,面向社会普及法律知识,提升社会公众的法律素养和维权能力。另一方面,加强内部法治政府建设的宣传教育,通过组织专题学习、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执法水平。积极总结并宣传成功经验和创新做法,大力培育先进典型,以点带面,全方位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坚持集体讨论决定。凡属重大行政决策,均应提交局领导班子会议进行充分讨论,由局长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局长拟作出的最终意见与会议审议意见多数人不一致的,应当在会议上充分说明理由。集体讨论的详细情况、各成员意见及最终决定均须如实、完整地形成书面记录,并统一归档管理。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当前,法治建设已取得显著成效,为各项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需要加强和改进的环节: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有待进一步拓展,形式与内容的适配性和针对性尚需增强;在服务方面,需逐步从即时性互动向系统性咨询与持续跟踪延伸,推动法治要求更深度融入日常业务,切实提升整体治理实效。
四、下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改进思路与整改措施
(一)健全学用结合的常态机制。推动法治学习与业务实践的系统性融合。围绕核心工作设定学习重点,强化内容针对性与实践指导性。引入案例教学、情景模拟等互动方式,促进法治思维向实践能力的有效转化。完善学习督导与效果评估体系,实现法治建设与业务推进的有机统一和同步深化。
(二)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着力提升执法程序规范性与群众沟通能力,推动法治建设成果转化为可感知的治理实效。加强执法人员常态化培训与资格管理,提升法治素养与群众工作能力,促进执法行为专业化、规范化,切实增强执法公信力,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强化行政复议公信力建设。为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需进一步优化其运行机制。应持续拓宽申请渠道,提升案件办理质量与效率,并加强宣传推广,提升群众对行政复议制度的知晓度。办案过程中应优化审理流程,强化调解与和解的运用,致力于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通过公正、高效的裁决树立制度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