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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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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现将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与成效
(一)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法治思想根基。市生态环境局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局工作重点,坚持会前学法常态化,年初制定学法内容,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前学法等形式开展学习,年度学习内容有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组织全局干部职工集中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的能力,通过微信公众号进一步加强宣传普及。
(二)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今年,我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保留规范性文件6个,宣布失效1个,废止1个。二是联合市委党校,组织本系统行政执法人员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以及《黑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范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中的意见,完成1起行政复议案件和1起民事案件应诉。
(三)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更新我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学法守法意识。二是制定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各业务科室普及宣传职责。在“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三是扎实推行普法前置工作,提前告知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四)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监管效能。一是落实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目前我局已做到100%持证上岗。二是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市生态环境局办理并通过局官网公示行政处罚等信息47条,公示率100%;配备执法记录仪40台,持续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实现执法行为全程留痕;对重大执法决定实行法制审核。三是推行包容审慎执法。更新公示2025年双鸭山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动态清单,将16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对清单内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以非现场检查为主,坚持“无事不扰”原则。落实“四张清单”制度,对2起情节轻微案件依法实施从轻处罚和不予处罚,实现“刚柔并济”的执法效果。四是进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更新2025年双鸭山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象库名单、执法人员库名单并进行公示,随机抽取60个检查组,对76家重点企业、260家一般企业开展检查并公示。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带头学习宪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全局依法履职全过程。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落地落实。对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研判解决问题,确保各项任务全面落实;并带头遵纪守法,带领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不断强化法治思维。
三、主要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学习的深度和转化应用有待加强。虽然组织了多种形式的法治学习,但部分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掌握仍停留在碎片化、口号化层面,缺乏体系化思考,理解还不够系统深入,存在“学用脱节”现象。
二是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影响力有待扩大。普法宣传的形式相对传统,仍以发传单、摆展台为主,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精准普法的能力有待提升。宣传内容针对性不够强,普法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不足。
四、下一步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持续深化理论武装,提升法治思维能力。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长期坚持的重要任务,不断丰富学习形式,增强学习效果。加强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的学习,切实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
(二)提升执法监管质效,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四张清单”制度,开展执法人员专业技能大比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规范执法行为,持续强化行政执法队伍能力提升。
(三)创新宣传方式,营造良好法治氛围。运用一图读懂、探索制作短视频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方面热点难点法律问题,开展针对性强的法治宣传活动,提升普法实效,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和法治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