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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文字解读】《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双鸭山市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的通告》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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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双鸭山市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的通告》政策解读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双鸭山市
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的通告》政策解读
一、编制背景
为深入践行生态文明理念,加快生态文明体制建设,持续推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切实打牢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基础,不断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制度,加强价格监测和行业监管,我市开展了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工作。
二、出台目的
开展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制度的要求,是履行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职责的重要技术支撑。该项成果能进一步摸清全市园地林地草地资源质量和价值分布情况,进一步完善全市自然资源资产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制度,对持续推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切实打牢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基础和加强价格监测和行业监管具有重要基础性支撑作用。
三、制定的依据
依据《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及省厅《关于同步开展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2023〕-396)文件和技术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
四、测算范围和主要内容
本次发布的双鸭山市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范围包含双鸭山市本级(尖山区、岭东区、四方台区、宝山区)所辖行政区范围2021年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内的园地林地草地图斑,级别范围表中名称为各图斑权属信息。
(一)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估价期日
依据《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编制指引(试行)的通知》(黑自然资办发〔2023〕27号)文件规定,基准地价期日为2023年1月1日。
(二)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内涵
园地基准地价是在一定的行政区域范围内,以园地级别为基本单位,针对园地的特定权利、类型、公开市场条件,评估确定各级别园地在一定利用类型、平均稳定收益水平条件下于估价期日的平均价格水平,不含地上附着物和定着物价值。
林地基准地价是在一定的行政区域范围内,以林地级别为基本单位,针对林地的特定权利、类型、公开市场条件,评估确定各级别林地在一定利用类型、平均稳定收益水平条件下于估价期日的平均价格水平,包含地上附着物和定着物价值。
草地基准地价是在一定的行政区域范围内,以草地级别为基本单位,针对草地的特定权利、类型、公开市场条件,评估确定各级别草地在一定利用类型、平均稳定收益水平条件下于估价期日的平均价格水平,不含地上附着物和定着物价值。
(三)工作成果
按照国家和省相关工作要求,双鸭山市本级开展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工作。工作成果经过公开听证,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对基准地价评估成果的验收,工作成果主要包括文字成果、图件成果和数据库成果。
五、解决的主要问题
1.解决双鸭山市缺失园林草地基准地价的问题,该基准地价可为园地林地草地的经营权流转、出租、转让、转包、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生态资产抵押等各类场景的价值评估提供权威参考依据,充分满足本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需要。
2.建立健全园林草地基准地价公示制度,补齐原有城乡地价体系中园林草地类自然资源的价格管理短板,有利于推进自然资源全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促进城乡统一的自然资源价格体系建设,为园林草地资源的开发利用、生态补偿、资产清查提供公平统一的价格尺度,为自然资源精细化管理提供坚实的科学依据。
六、解读机关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双鸭山市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的通告》解读机关为双鸭山市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469-6103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