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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双鸭山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关于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建立健全我市灾害应对处置长效机制,切实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双鸭山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依据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及预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形成了《双鸭山市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及起草过程
双鸭山市地处黑龙江省东北部,冬季气候寒冷,降雪量大、持续时间长,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发生频率较高,极易引发道路交通阻断、电力供应中断、水热气设施停运、通信瘫痪、农林设施损毁等次生灾害,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秩序和社会稳定。
2026年4月,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省预案》),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确保市级应急响应与省级无缝衔接,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在广泛征求意见、专家评估、合法性审查等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系统性修订本预案。
二、主要法规、政策依据
本预案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黑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黑龙江省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黑龙江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黑龙江省自然灾害调查评估暂行办法》《双鸭山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编制。
三、主要修订内容
《预案》分为总则、组织体系、监测预警、应急响应、应急保障、预案管理共六个部分。
(一)锚定总体要求,夯实工作总纲。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预防为主、防救结合”,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属地主责、分级响应、部门协同、军地联动、社会参与”的常态化防灾体系。围绕“保安全、保畅通、保供电、保民生、保稳定”目标,健全风险防控、监测预警、应急处置、灾后恢复全链条机制。适用于全市低温雨雪冰冻复合型灾害防范应对,依据《突发事件应对法》《气象法》等法规制定。
(二)理顺指挥体系,压实各方责任。市防减救灾委为全市统一指挥机构,下设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负责日常统筹、调度与督导。明确宣传、公安、交通、住建、卫健、电力、武警等30余个成员单位职责。各县(区)政府为本级责任主体,设立指挥机构,形成上下贯通、条块联动格局。
(三)强化监测预警,推动关口前移。气象部门强化寒潮、暴雪、冻雨短临监测预报预警,实时推送监测预警信息;各行业主管部门同步开展交通运输、电力、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风险研判,形成专项研判报告。严格执行蓝、黄、橙、红四级预警发布标准,通过全媒体渠道实现预警信息全覆盖播发。预警启动后,市防减救灾办第一时间组织会商研判,各行业部门立即落实防冻、防滑、除冰等前置防控措施,各县(区)前置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装备,对高风险点位实行闭环管控。
(四)细化分级响应,规范处置流程。参照省级灾害分级与响应机制,结合我市灾害影响范围、损失程度和次生风险,将市级应急响应从高到低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四个等级,逐一明确各等级启动条件、审批权限、启动程序,实现与省级应急响应无缝衔接。针对不同响应等级,细化会商频次、力量调度、资源调配、现场处置等具体任务,严格落实“首报快、续报勤、核报准、终报全”的信息报送制度,规范响应等级动态调整与终止程序。建立灾情信息统一归口发布机制,确保响应等级与灾害态势精准匹配,提升应急处置的科学性、规范性。
(五)强化支撑保障,提升处置能力。构建“队伍、通信、物资、资金、科技”五位一体的应急保障体系,夯实灾害应对支撑基础。队伍方面,构建“消防主力、专业支撑、军地突击、社会补充”的救援力量体系,建强基层灾害信息员队伍;通信方面,搭建全域抗毁应急通信与应急广播体系,强化极端天气下通信设施巡检抢修;物资方面,建立市县两级专项物资储备库,落实物资轮换、前置部署、跨区域调拨机制;资金方面,实行分级保障制度,将防灾减灾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引导保险快速理赔与灾后信贷支持;科技方面,组建市级防灾减灾专家库,推广精准气象预报、无人机巡检、机械化除冰等技术装备,提升灾害应对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六)健全管理机制,强化责任落实。预案由市应急管理局编制、司法局审核、市政府审定,定期修订;成员单位制定细则,县区编制本级预案并备案。常态化开展桌面推演与实战演练,加强会商、预警、集结、调拨、协同处置等环节。推进科普宣传与业务培训,强化责任制,表彰先进,问责失职。明确“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预案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