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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来源: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9-27 09:59  

关于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927日-202410月9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时代新城小区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联系电话:0469-4276791  传 真:0469-4283783   邮 编:15510  邮箱syssthjjhpk@163.com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

1

双鸭山市中昱洗煤有限公司30万吨/年洗选煤项目

双鸭山市岭东区

双鸭山市中昱洗煤有限公司

黑龙江辰瀚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岭东区长胜乡东兴村。该项目占地面积14164m2,建设性质为新建。建设内容包括密闭厂房、成品煤区、原煤场、雨水收集池以及相应环保措施等,该项目计划洗选双鸭山市锦旸煤业有限公司煤炭,年洗选煤30万吨。该项目新建占地面积为1000m2密闭式煤库,10m2密闭生物质燃料储存区,10m2密闭锅炉灰渣储存区,拆除现有1.05MW燃煤锅炉,新建1.75MW生物质热水锅炉。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应加强施工管理,合理设置施工材料堆放点,设置遮挡围墙或遮板,在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等,施工期产生的颗粒物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该项目运营期的筛分及破碎工序均在密闭车间进行,并设置洒水喷雾装置,原料破碎、筛分产生的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置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的粉尘应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要求。生物质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5m排气筒排放,烟气中的二氧化硫、颗粒物和氮氧化物等应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要求。该项目不在场内储存原煤,原煤直接卸料在投料口,卸料过程定期洒水降尘,输送廊道采取密闭设置,成品存于封闭煤库等,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应符合《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的施工废水、含泥浆的污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建筑场地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暂存于防渗旱厕,定期清掏。该项目营运期的锅炉排水系统废水,用于锅炉除渣、除灰和锅炉间喷洒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暂存于防渗旱厕,定期清掏;洗选工艺废水经浓缩、压滤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厂内降尘或生产洗选工序,不外排。

(三)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与施工方式进行施工,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该项目运营期应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废料应送至市政部门制定地点倾倒;施工期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煤泥、破碎和筛分工序的除尘器收灰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煤矸石运至双鸭山市锦旸煤业有限公司用于井下回填;锅炉灰渣和锅炉除尘器收灰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离子交换树脂和废布袋由厂家回收处置。

无需公众参与

(责任编辑: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