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9-24 10:3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9月24日-2024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时代新城小区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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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 况 |
1 |
双鸭山桂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固体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 |
双鸭山桂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哈尔滨国环宏节能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该项目位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固废处理及综合利用功能区。项目性质为新建。该项目占地面积15700m2,建筑面积10000m2。建设内容包含炉渣处理车间、成品库房、综合楼和消防泵房等,该项目处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5万吨/年,产骨料约4.7万吨/年。 |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应合理施工布局,对土方临时堆放处四周应设置围挡,对易起尘施工材料实行遮挡或加盖苫布,定期清理清扫,洒水降尘等,施工期产生的颗粒物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该项目汽车卸料时,采取雾化喷淋降尘,炉渣处理车间密闭,营运期的炉渣上料斗、滚笼筛、一级破碎机设备进、出料口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0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的粉尘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食堂油烟废气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后,经烟道从办公楼顶排放。该项目厂界无组织废气中颗粒物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生产废水经过沉淀池沉淀处理后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定期清掏。该项目营运期生产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炉渣处理工段回用,不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四方台污水处理厂处置。 (三)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加强施工管理,合理选择施工机械设备等,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该项目营运期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等,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废料应送至市政部门指定地点倾倒;施工期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该项目营运期未燃尽的物料,收集后送回垃圾焚烧发电厂回炉焚烧;废金属料集中收集全部外售给废品回收公司;压滤污泥和除尘器收尘外售用于生产建材;废布袋由厂家更换回收;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理;餐厨垃圾和废油脂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废机油在危废贮存点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该项目固体废物要全部进行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 |
无需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