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2-07 10:2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7日-2025年2月12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时代新城小区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联系电话:0469-4276791 传 真:0469-4283783 邮 编:15510 邮箱:syssthjjhpk@163.com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 况 |
1 |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中船智慧新型飞轮电池混合共享储能电站(300MW/1.2GWh)项目 |
双鸭山市集贤县 |
中船(集贤县)共享储能投资有限公司 |
黑龙江中科环境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集贤县,该项目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为100MW/400MWh储能电站与220kV升压站,二期三期工程不在本项目评价范围内。建设性质为新建。该项目建设总占地面积81118m2。该项目站内根据功能主要分为储能部分、升压站部分,其中储能电站部分工程规划容量100MW/400MWh,拟采用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和飞轮储能系统。升压站部分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建设1台100MWA主变,容量比为100/100,电压等级220/35kV,新建1个出线间隔、1个主变进线及出线间隔,远景预留单母线接线及两个主变进线间隔,升压站220kV侧采用单母线接线形式,220kV一进一出,建设一座35kV配电间,35kV侧采用单母线接线方式,储能装置通过35kV站内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主变35kV侧。该项目新建处理规模为0.5t/h的埋地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 |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施工现场应加强环境管理,设置围挡,定期洒水降尘等,施工期厂界扬尘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运营期的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净化后由专用烟道排放,食堂油烟废气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该项目在污水处理站的上方和边缘种植花草树木,以降低恶臭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污水处理站周边的氨、硫化氢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该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排至埋地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后,排至杂水池内,用于厂区绿化及道路降尘,不外排。 (三)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优质低噪设备、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等,施工期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该项目运营期应加装减振、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弃土石方应全部回填。该项目运营期废弃磷酸铁锂蓄电池由厂家更换回收;生活垃圾、餐厨废弃物和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废油抹布、油手套、废变压器油及废弃铅酸蓄电池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该项目固体废物要全部进行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 (五)严格落实电磁辐射防护措施。该项目应合理设计,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项目运行时产生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项目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应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702-2014)要求。 |
无需开展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