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2-06 10:3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6日-2025年2月11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时代新城小区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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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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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区红兴隆双鸭山农场彤鑫牧业烘干塔新建项目 |
双鸭山市宝山区 |
垦区红兴隆双鸭山农场彤鑫牧业 |
亿普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山区双鸭山农场九队,建设性质为新建,厂区占地面积9937.95m2,总建筑面积2790.00m2。主要建设内容为1间办公室、1座热风炉房、1座干粮仓、1座潮粮仓、1座设计处理能力300t/d的烘干塔等,配套1台6t/h燃生物质热风炉,年烘干玉米10000t。该项目总投资为100万元,环保投资为11.5万。该项目新建1座50m2的全封闭燃料仓和1座30m2全封闭炉渣仓。 |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运营期的生物质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烟气中的二氧化硫、颗粒物和林格曼黑度等应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要求。该项目粮食输送传送带封闭设置,烘干塔塔体设置彩钢罩,塔底设置围挡等,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三)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运营期应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杂质、烘干塔粉尘、装卸粉尘、初筛粉尘等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热风炉炉渣、布袋除尘器收灰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由厂界定期更换回收。该项目固体废物要全部进行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 |
无需开展公众参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