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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来源: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3-17 15:12  

关于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317日-20253月21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时代新城小区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联系电话:0469-4276791  传 真:0469-4283783   邮 编:15510  邮箱syssthjjhpk@163.com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

1

黑龙江天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材料生产项目

双鸭山市岭东区

黑龙江天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黑龙江辰瀚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岭东区同汪公路西侧、永吉驾校北侧(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岭东区竖井)。该项目占地面积20155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产车间、原料贮存库、成品仓、办公用房等,生产车间内设粉煤灰超细粉生产线1条。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施工现场应加强环境管理,设置全封闭围挡,运输渣土、沙石等车辆采取密闭措施,定期洒水降尘等,施工期厂界颗粒物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该项目运营期生产车间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要求。该项目原料卸车粉尘由原料贮存库顶部安装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0m高屋顶排放;装车粉尘及入成品仓粉尘由成品仓顶部安装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6m高仓顶排放;物料、产品装卸、转运入仓方式输送带均设挡板围蔽,密闭输送。车辆运输采取密闭罐车运输、定期洒水降尘等,废气中颗粒物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初期雨水经收集池收集后,用于厂区降尘。该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初期雨水收集池贮存不下的初期雨水沉淀后排出厂区外。

(三)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用低噪环保设备等,施工期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该项目运营期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隔声等设施,加强厂区管理等,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施工弃土、建筑垃圾应按照当地有关部门要求运至指定的地点处置。该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除尘器收尘灰统一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更换时交由更换厂家回收处置;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渣,外售铺路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含油抹布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中,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无需开展

(责任编辑: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