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6-06 09:5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6日-2025年6月12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时代新城小区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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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 况 |
1 |
双鸭山市尖山区布草洗涤厂项目(重新报批) |
双鸭山市尖山区 |
双鸭山市尖山区布草洗涤厂 |
黑龙江中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尖山区安邦乡双兴村,建设性质为新建。该项目拆除原有的1台1t生物质蒸汽锅炉及2套制水能力为1t/h的软水制备系统,新建1套2.5t/h全自动软水装置,新建1台2.5t生物质蒸汽锅炉及布袋除尘器等,依托现有烟囱加高至30m排放。洗涤、烘干、熨烫整理及污水处理等设施均依托原有设施,无变化。 |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运营期锅炉烟气经过安装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30m高烟囱排放,废气中颗粒物、SO2、NOX和烟气黑度应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项目燃料库、灰渣库密闭设置,采取定期洒水降尘,对灰渣进行拌湿等措施,厂界无颗粒物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污水处理站封闭,喷洒除臭剂,厂界H2S、NH3、臭气浓度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洗涤废水、软化水制备废水、通过管道排入新建的12m3防渗储池,由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运营期应采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封闭、隔离等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该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洗衣粉等废包装袋应集中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锅炉炉渣、除尘器收尘暂存于灰渣暂存间,定期外售用于制作有机肥。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后带走回收。该项目固体废物要全部进行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 |
无需开展 |
2 |
黑龙江鑫德顺商品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混凝土搅拌站、水稳砂生产线建设项目 |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 |
黑龙江鑫德顺商品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 |
黑龙江克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双鸭山市四方台区河东造纸厂铁路北,建设性质为新建。占地面积70041m2。该项目分为两期建设,一期建设内容为建设商品混凝土生产线1条及水稳砂生产线2条,配套建设4座占地40m2水泥筒仓,2座占地40m2粉煤灰筒仓。1座容积2m3外加剂罐。2个占地面积5000m2原材料堆场。1座建筑面积10m2危废贮存点,新建一座350m3沉淀池。占地50m2内含办公室及检测室的办公区。二期建设内容为粉煤灰原料贮存库1座。该项目年产商品混凝土15万m3,水稳砂20万m3。该项目冬季不生产(生产区不建设采暖锅炉),办公区采用电采暖。 |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施工现场应加强环境管理,施工现场四周设置围挡,运输渣土、沙石等车辆采取密闭措施等,施工期厂界颗粒物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该项目运行期的混凝土生产废气由集气罩收集,通过脉冲布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应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要求。2条水稳砂生产废气由各自集气罩收集,通过各自的脉冲布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各自的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应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要求。该项目生产厂房密闭,水泥筒仓及粉煤灰筒仓顶部分别设置脉冲布袋除尘器,厂区四周设置防风抑尘网,原料堆场采取防尘布苫盖,定时洒水抑尘等。 厂界颗粒物应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施工废水,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该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初期雨水、车辆、搅拌机及设备清洗废水排入沉淀池,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降尘及设备清洗等,不外排。 (三)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施工布局,优先选用噪声影响小的施工机械设备等,施工期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该项目运营期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工程建设产生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统一送至指定建筑垃圾处置消纳场。该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布袋由厂家更换后回收;布袋除尘器收灰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中,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该项目固体废物要全部进行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 |
无需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