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7-16 11:0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6日-2025年7月22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时代新城小区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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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 况 |
1 |
黑龙江鑫德顺商品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沥青搅拌站建设项目 |
双鸭山市四方台区 |
黑龙江鑫德顺商品混凝土制造有限公司 |
黑龙江克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双鸭山市四方台区河东造纸厂铁路北,建设性质为新建,该项目占地面积10000m2,建筑面积7064m2。该项目建设内容为本厂区的沥青搅拌站建设内容,不包括本厂区其他建设内容。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线沥青生产线及配套设施,项目建成后年生产沥青混凝土10万t/a。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生产线、1座容积为50m3的沥青储罐,2座容积为20m3的柴油储罐,1座容积为10m3的柴油储罐,1座容积为30m3的粉料仓,1台1.2MW燃柴油的导热油炉,1台1.17MW的柴油燃烧器。1座5000m2采用“苫布覆盖+防风抑尘网”的原料堆场。1座全封闭建筑面积10m2的危险废物贮存库。该项目总投资为5000万元,环保投资为80万。该项目冬季不生产(生产区不建设采暖锅炉),办公区冬季取暖由电暖气提供。 |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施工现场应加强环境管理,运输车辆加蓬盖,定期洒水降尘等,施工期厂界颗粒物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该项目运营期的干燥滚筒废气、拌合楼、粉料供给系统产生的废气、主楼搅拌机卸料口处及沥青罐出气孔处的废气经“电捕焦油器+旋风除尘器+脉冲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SO2、NOX、沥青烟、苯并芘、非甲烷总烃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导热油炉燃烧废气经“脉冲布袋除尘器+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颗粒物、SO2、NOX应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该项目碎石堆场采用“苫布覆盖+防风抑尘网”,碎石选用封闭输送带输送,沥青储罐呼吸口设置活性炭吸附装置,柴油储罐设置气相平衡管,粉料筒仓顶部呼吸口安装布袋除尘器等,厂房外、厂区内非甲烷总烃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厂界颗粒物、苯并[a]芘、沥青烟、非甲烷总烃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初期雨水排入新建的沉淀池经沉淀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施工期应加强现场管理,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等,施工期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该项目运营期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加装减振、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施工残土及建筑垃圾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处置。该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滴漏沥青和拌和残渣定期清理统一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工艺,不外排。除尘器收尘收集后用作原料重新利用,不外排。废布袋更换时交由更换厂家回收处置。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沉淀池隔油废油泥、废旧活性炭、废焦油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导热油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清运处置,不在厂区暂存该项目固体废物要全部进行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 |
无需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