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8-01 16:2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8月1日-2025年8月7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时代新城小区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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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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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双鸭山市岭东区富源医院建设项目 |
双鸭山市岭东区 |
双鸭山市岭东区富源医院 |
哈尔滨博诚工大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双鸭山市岭东区东湖小区,利用小区现有的3期1号楼、3号楼及6号楼1层部分商服进行建设。该项目总建筑面积900.92m2,其中1号楼内建筑面积210m2,3号楼内建筑面积390.32m2,6号楼内建筑面积300m2。项目性质为新建;院内主要设有内科、外科、妇科、中医科、康复科、预防保健科、急诊室、发热门诊等临床科室,设有药剂科、检验科、B超室、心电室等医技科室。院内不设传染科室及病房、放射科、口腔科;该项目新建2m2的医疗废物暂存间。该项目设置住院病床20张,日接诊人数10人,医护人员14人。该项目在3号楼新建处理规模为6m3/d,处理工艺为“一级强化+二氧化氯消毒”的地上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在1号楼及6号楼分别设置污水消毒装置。本次评价范围不包含辐射项目。 |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施工现场应加强环境管理,设置围挡,定期洒水降尘等,施工期厂界颗粒物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该项目营运期3号楼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于封闭的构筑物内,定期喷洒除臭剂,污水处理站周边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氯气无组织排放应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要求。1号楼及6号楼内污水消毒装置采用二氯异氰尿酸钠消毒剂,1号楼及6号楼周边氯气无组织排放应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要求。该项目中药煎煮过程中为全密闭过程,1号楼医院周边臭气浓度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 1993)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排入市政管网。 该项目不涉洗印废水、重金属废水、含氰废水和传染性废水。该项目1号楼内产生的煎药机清洗废水与清洁废水经消毒装置处理后,废水中污染物应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该项目3号楼内产生的诊疗、生活及粪便污水排入专用化粪池,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废水中污染物应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该项目6号楼内产生的清洁废水经消毒装置处理后,废水中污染物应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 (三)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取噪音低、振动小的设备等,施工期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该项目营运期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等,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施工建筑垃圾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处置。该项目营运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单独收集,委托回收企业处置;煎药残渣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拉运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栅渣及化粪池污泥,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该项目固体废物要全部进行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 |
无需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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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双鸭山景隆粮食收购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双鸭山市宝山区 |
双鸭山景隆粮食收购有限公司 |
亿普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山区双鸭山农场十二队二区,建设性质为新建,该项目占地面积8391.1m2,总建筑面积1754m2。主要建设内容为1座热风炉房、1座建筑面积1500m2的封闭仓库、1座占地面积40m2的潮粮囤、1座设计处理能力300t/d的烘干塔等,配套1台6t/h燃生物质热风炉,年烘干玉米12000t。该项目新建1座50m2的全封闭燃料仓和1座20m2全封闭灰渣储存间。 |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运营期的生物质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烟气中的二氧化硫、颗粒物和林格曼黑度等应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要求。该项目滚筒筛、清选机、输送机、扒谷机设置在封闭库房内,烘干塔塔体设置彩钢罩等,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 (三)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运营期应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该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热风炉炉渣、布袋除尘器收灰、烘干塔粉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布袋由厂界定期更换回收。该项目固体废物要全部进行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 |
无需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