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10-09 15:2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9日-2025年10月14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时代新城小区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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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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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中心肛肠医院及多功能综合性 大型体检中心新建项目 |
双鸭山市尖山区 |
双鸭山中心肛肠医院 |
哈尔滨合环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双鸭山市尖山区新兴大街209号,项目性质为新建。该医院总建筑面积5193.96m2,总占地面积约1094.68m2,共7层(其中地下1层,地上6层),院内主要设有内科、外科、肛肠科、骨科、中医科、皮肤科、五官科、妇科、检验科、口腔科、影像科、麻醉科等科室。该项目新建8.25m2的医疗废物暂存点。该医院设置住院床位80张,日接诊人数约300人(含体检人数),医护人员80人。该项目新建处理规模为40m3/d,处理工艺为“混凝沉淀+次氯酸钠消毒”的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该项目不设置食堂和宿舍、不设置传染科室及病房;该项目冬季供暖由市政集中供热。该项目本次评价范围不包含辐射项目。 |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施工现场应加强环境管理,适当洒水降尘等,施工期厂界颗粒物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该项目营运期污水处理站废气经负压收集引入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距地面33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中的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该项目污水处理站密闭,定期喷洒除臭剂,污水处理站周边的氨气、硫化氢及臭气浓度应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该项目不涉洗印废水、重金属废水、含氰废水和传染性废水。该项目住院病人废水、门诊病人废水、医护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废水中污染物应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 (三)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施工期应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选取噪音低、振动小的设备等,施工期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该项目营运期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加装减振垫等,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分类收集,其中可回收重新利用的外卖给回收机构,不能回收的施工垃圾和废料应及时清运至市政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地处置该项目营运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单独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医疗废物、检验室废液、废活性炭、废过滤介质及废药物、药品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栅渣及化粪池污泥,经消毒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紫外灯管,更换后直接由有资质单位拉运处置。该项目固体废物要全部进行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 |
无需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