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12-26 17:2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6日-2026年1月4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时代新城小区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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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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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双鸭山市尖山区众诚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新建项目 |
双鸭山市尖山区 |
双鸭山市尖山区众诚种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亿普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双鸭山市尖山区安邦乡公立村,建设性质为新建。该项目占地面积10000m2,总建筑面积4741m2。该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1条真空玉米生产线,年产香甜糯玉米1200吨。该项目建设1台4t/h燃生物质蒸汽锅炉用于生产供汽,建设1座15m2封闭燃料间,建设1座15m2封闭灰渣库,1座建筑面积10m2危险废物贮存点。该项目冬季不生产。 |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运行期的 蒸汽锅炉烟气经“旋风除尘+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5m高排气筒排放,烟气中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应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要求。该项目燃料间、灰渣库封闭并且定期洒水降尘,蒸煮过程加强车间通风,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应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车间清洗废水、锅炉排污水和软化水制备废水、反冲洗废水及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 (三)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运营期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封闭、加装减振、安装消声器等措施,厂界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该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废包装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布袋由厂家更换后回收;锅炉灰渣、布袋除尘器收灰外售综合利用;该项目固体废物要全部进行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 |
无需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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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黑龙江省三江平原(双鸭山片区)历史 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宝清县 第二批) |
双鸭山市宝清县 |
宝清县自然资源综合服务中心 |
中环联新(北京)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
该项目位于双鸭山市宝清县,地处东经131°14′至133°29′,北纬45°47′至46°53′,对宝清县138处历史遗留矿山图斑中的88处进行修复治理,其中利用56个图斑内清理的碎石及渣堆对各自图斑进行回填,采用煤矸石对10个图斑回填,待回填至设计标高后,覆表土复垦为旱地、草地或林地;15个图斑部分转型为工业用地、设施农用地等,部分平整后覆土复垦为旱地、草地或林地;5个图斑完全转型为工业用地、设施农用地等;2处自然图斑恢复为旱地。建设性质为新建。该项目区面积191.7461hm2,治理面积191.7461hm2。该项目区治理工程涉及的工程类别包括:整形工程、砌筑工程、复垦工程、绿化工程,警示工程、监测工程等。 |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回填期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布局,采取设置围栏、运送物料车辆篷布苫盖、洒水降尘等措施,施工期和回填期产生的颗粒物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各地块车辆进出口处设洗车平台,洗车平台设一套沉淀池。施工期、回填期和封场期的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外运堆肥。施工期、回填期产生的冲洗废水、淋溶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做洒水降尘及车辆冲洗、不外排。该项目煤矸石分别来源春江煤矿、青龙山料场、隆中矿业、双柳煤矿、大雁煤矿,根据该项目回填煤矸石淋溶试验监测报告及煤矸石水溶性盐总量检测报告,该项目回填煤矸石浸出液中重金属、硒、水溶性盐、氟化物等特征污染物的检测值浓度均未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最高允许排放浓度,pH值在7.7-8.9,回填煤矸石为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充填及回填利用污染控制要求;根据《黑龙江省三江平原(双鸭山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宝清县段第二批次)勘查报告》相关内容可知,该项目需回填煤矸石的场地地层厚度稳定,花岗岩层厚度1.5m~5.0m,渗透系数3.5×10-6cm/s,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可作为天然基础防渗层,该项目治理区内部应经土地平整工程后,采用夯锤或夯板夯紧,使基面密实平整,防止淋溶水融入土壤和水体。该项目应在项目所在地的地下水上游、下游及可能出现污染扩散区域设置监测井,对项目所在地及其影响区地下水环境进行跟踪监测。 (三)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施工期和回填期应采用低噪声、低振动的设备,合理安排现场布局和工作时间等措施,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相关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施工期和回填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土石方部分回填至矿坑底部,部分外调至本项目其他图斑和部分一期图斑,无弃土产生。该项目固体废物的运输、利用和处置等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规定。该项目固体废物要全部进行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 |
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