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 索

关于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来源: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6-07-27 15:48  

关于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建设项目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727日-20267月31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时代新城小区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联系电话:0469-4276791  传 真:0469-4283783   邮 编:15510  邮箱syssthjjhpk@163.com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

1

郝家至银龙公路永红村至银龙村段

改扩建工程目

双鸭山市宝清县

宝清县交通运输局

哈尔滨东隆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起点位于清原镇永红村附近与Y034公路交叉口处(设计桩号K12+391),路线向东北方向利用现有旧路布线,途经两处零散户、联合屯、头道林子村、东旭村、二道林子村、三道林子村、东升卫生院、中岗村,终点位于银龙村(设计桩号K55+161)。该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为利用现有旧路采用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不新增永久占地。该项目路线全长42.77km,其中三级公路35.849km、四级公路6.921km。

(一)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场地洒水抑尘、运输物料车辆加盖苫布;临时拌合站搅拌楼投料口及筒仓顶端设置布袋除尘器,砂石场苫布覆盖等,施工期厂界颗粒物应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该项目营运期应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加强交通运输车辆管理,保持公路良好运营状态,减轻交通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淘。混凝土养护和拌和等产生的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或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场地施工机械和车辆清洗废水经临时隔油沉淀池集中处理后,回用于生产或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该项目运营期应加强对公路沿线的排水系统的维护,加强路面管理和清洁工作,减少对周边地表水体影响。

(三)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施工期应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机械安装减振、降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设置临时隔声隔尘挡板等,施工期场界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该项目评价范围内声环境敏感点存在对噪声预测超标现象,应对评价范围内噪声预测超标的居民住房采取更换隔声窗、在路段采取限速等降噪措施。该项目应加强对路面进行检查与保养、加强道路两侧绿化等措施,降低道路交通噪声。该项目运营期公路干线两侧环境保护目标处应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要求。加强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增补和完善噪声防治措施。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该项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施工期挖方全部用于路基填筑,无废弃土石方产生。该项目运营期应加强道路日常清洁及维护;运输车辆撒落的运载物、客车乘客丢弃的物品等固体废物,交由市政部门统一清运,减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该项目固体废物要全部进行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

(五)落实生态环境管控措施。该项目应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超范围占地;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确定范围施工,合理安排工期,避开雨天、雨季施工,防止水土流失。加强路基两侧绿化,减少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

无需开展

(责任编辑: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