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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双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9项绩效项目资金评价报告(中期)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31 19:02  

2020年双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9项绩效项目资金评价报告(中期)

2020年10月21日-11月20日,市财政局监督评价科根据财政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方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文件),对双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的9个绩效项目进行了中期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20年双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9个项目,各项目概况如下:

1、退役士兵安置和安置后未上岗期间发放生活补助: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文件精神,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市财政今年安排此项经费400万元,用于为历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的支出,计划7月末结束

2、城镇义务兵自主择业一次性补偿金: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文件精神,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工作。市财政今年安排该项目预算资金365.2万元,用于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返乡后发放地方自主就业一次性补偿金和办理自谋职业等方面工作支出,计划7月末结束。

3、双拥模范城:为我市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三连冠”任务,根据全省双拥模范城考评工作要求,负责收集、整理近四年我市双拥工作资料,筹备双拥模范城创建考评工作,市财政年初预算安排经费49.26万元,计划10月末结束

4、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发放工作,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现役义务兵家庭的关怀。市财政今年安排此项经费475.3万元,计划9月末结束

5、抚恤事业费: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文件精神,保障我市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全面落实各项优抚待遇。市财政今年安排此项经费169.6万元,用于补充优抚对象各项待遇落实所需资金,计划7月末结束

6、维稳专项业务经费:为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文件精神,更好地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服务,做好退役军人维稳等工作。市财政今年安排此项经费12.04万元,用于维稳、印刷、办公等业务支出,计划12月末结束

7、慰问活动费:为发扬我市拥军优属光荣传统,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市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在八一、春节等时间节点对驻双各部队和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进行慰问。市财政今年安排此项经费54.8万元,计划12月末结束

8、光荣牌费用:根据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72号)文件精神,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军区政治工作局、省军区动员局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工作的通知》(黑民办〔2018〕29号),意在营造爱国拥军、崇敬军人的浓厚社会氛围。市财政局2020年安排此项经费5万元,用于光荣牌制作、安装等业务支出,计划12月末结束

  9、烈士陵园维修项目: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烈士陵园纪念设施保护、维护工作,按照着眼需求、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等原则,发挥其缅怀先烈教育后人和弘扬光荣传统的重要作用。市政府拨专款为烈士陵园纪念馆进行重新改布展,该项目年初预算安排96万元,计划11月末结束

(一)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年初结余

收入

支出

结余

1

退役士兵安置和安置后未上岗期间发放生活补助

67.4

37.4

104.8

0

2

城镇义务兵自主择业一次性补偿金

40.65

20

60.65

 

3

双拥模范城

 

26

3.55

22.45

4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235.5

235.5

 

5

抚恤事业费

136.8

738.16

857.85

17.11

6

维稳专项业务经费

20.55

10

27.3

3.25

7

慰问活动费

32.09

26.15

45.17

13.07

8

光荣牌费用

 

 

 

 

9

烈士陵园维修项目

 

 

 

 

 

合计

297.49

1093.21

1334.82

55.88

 

 (二)年初预算与9月份支出情况

序号

项目

年初绩效目标预算

1-9月实际支出

执行率

备注

1

退役士兵安置和安置后未上岗期间发放生活补助

400

104.8

22%

 

2

城镇义务兵自主择业一次性补偿金

365.2

60.65

15%

 

3

双拥模范城

49.26

3.55

7%

 

4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475.3

235.5

50%

 

5

抚恤事业费

169.6

857.85

98%

省配套568.56

6

维稳专项业务经费

12.04

27.3

84%

 

7

慰问活动费

54.8

45.07

52%

 

8

光荣牌费用

5

0

0%

 

9

烈士陵园维修项目

96

0

0%

 

 

合计

1626.48

1334.72

 

 

 

(三)项目绩效目标

    根据项目单位编报的项目申报表及预期绩效目标申报表,9个项目的绩效目标为:2020年12月末完成全部绩效目标。

   二、9个绩效项目资金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资金评价的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退役士兵安置和安置后未上岗期间发放生活补助、城镇义务兵自主择业一次性补偿金的使用、双拥模范城、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抚恤事业费、维稳专项业务经费、慰问活动费的发放保证了退役军人工作依法有序推进,切实维护退役士兵权益,开展我市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项目资金评价原则、依据

     1、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评价。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方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文件要求,采用比较分析法对绩效资金进行评价。

    (三)项目资金评价工作过程

    2020年10月21日-11月20日,监督评价科一行3人对双鸭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的绩效资金进行了实地检查,并通过通过搜集资料、检查账目、观察等工作方式,展开了绩效监控

   三、核查结果

    通过对9个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的核查,监控结果如下:

    1、确定能完成全年绩效目标:有城镇义务兵自谋职业或自主择业一次性补偿金、维稳专项业务经费、退役士兵安置和安置后未上岗期间发放生活补助金、双拥模范城、义务兵家庭优待金5个项目在本年度工作时限内能够全部完成;

   2、有可能完成全年绩效目标:预计到年末有慰问活动费、抚恤事业费2个项目有可能完成,经测算抚恤事业费存在资金缺口89.69万元;

   3、完全不可能完成的全年绩效目标:烈士陵园维修项目、光荣牌费用2个项目由于疫情影响未实施,无法完成。

  四、偏差原因及建议

  (一)偏差原因

   一是受疫情影响,本年度退役士兵人数减少;二是年初绩效目标设置不科学,不合理,与实际偏差太大。

 (二)建议

   1、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黑发【2019】30号文件的要求“强化绩效运行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执行中的问题”定期对预算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开展“双监控”,发现绩效目标偏离、资金使用效益低下等问题,及时纠正。对年初制定绩效目标与实际不符的4个项目,下一年度调整预算。

   2、加快资金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双鸭山市财政局双财发【2020】30号文件的要求,对支出进度较慢,绩效目标执行率较低的,对绩效目标未实现或目标制定明显不合理的,要作出说明并提出改进措施。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或取消,对长期沉淀资金一律收回。对受疫情影响不能完成的2个项目,应予以取消。

  3、此监控评价结果可做为业务科室下一年度编制预算的参考依据。

 

 

 

 

                      双鸭山市财政局监督评价科

                            202011月30日

 

 

 

 

 

 

 

 

(责任编辑: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