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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双鸭山市市政设施维护中心 城市维修维护费项目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中期)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31 19:00  

2020年双鸭山市市政设施维护中心

城市维修维护费项目资金

绩效评价报告(中期)

    

   2020年9月8日至9月11日,市财政局监督评价科对市政设施维护中心2020年1—8月份的城市维修维护绩效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评价,通过搜集资料,实地检查及询问等工作,评价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双鸭山市市政设施维护中心项目支出主要针对城区人行道、公共广场的维修维护,路边石、挡土墙、树穴石的维修维护;沥青砼路面的补修,下水管网的维修维护及疏通;城市路灯照明的维修维护,桥梁的维修维护等三个项目的维修。         (一)项目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20年双鸭山市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城市维修维护费纳入绩效公开管理,2020年预算数1556.6万元,截止8月末共收到财政拨款950万元,实际支出843.68万元,完成项目总进度的54%。

   (二)项目绩效目标

截止8月末已完成,车行道125条122公里182万平方米、人行道74条95公里64万平方米、桥梁12座总面积61787平方米、污水管线23条68公里、雨水管线102条176公里、雨污合流管线6条2.3公里、检查井5107座、水篦子4994套、路灯4712基9326盏及市区内10处广场442867平方米的日常维修维护工作。

    二、预算绩效资金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资金评价的目的、对象和范围

    通过对市政设施的维修维护,路平了、灯亮了、广场多了,通过对污淤水的管理,减少了水质污染和空气污染,优化了城乡环境,改善了市容市貌。

    (二)预算绩效资金评价原则、依据

    1、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评价。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方法》的通知《财预【2020】10号》文件要求,采用比较分析法对绩效资金进行评价。

    (三)预算绩效资金评价工作过程

    2020年9月8日至9月11日监督评价科一行4人对市政设施维护中心2020年的绩效资金进行了实地检查,并通过搜集资料和询问的方式取得了相关的资料。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果

    通过对2020年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城市维修维护项目的核查,评价组认为该单位绩效项目资金管理工作总体很好,费用支出使用无超支事项,资金使用及工程均按进度完成,项目切实可行,得分53.88分,总体评价为中,具体评价指标体系见附表。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违规列支:8.31万元,其中: 1、在维修维护费中列支食堂用品款0.76万元;2、在维修维护费中列支变压器维修款2.16万元;3、在维修维护费中列支防疫用品款5.39万元。

   (二)建议:

    1、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认真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按制度要求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

    2、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违规资金8.31万元尽快整改,并将整改结果12月10日前上报财政主管科室。

    3、按照财政部财预【2020】10号文件的要求,财政评价结果作为安排政府预算、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对评价等级为中、差的,要完善政策、改进管理,根据情况核减预算。对不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根据情况相应调减预算或整改到位后再予安排。

    4、加大城维人才投入。随着我市的规划建设的发展,城市基础设施逐年更新,扩建市政设施的维护量逐年增加,现有专业人员已不能满足工作需要,可在以后年度加大对专业人才方面的投入。

                       双鸭山市财政局监督评价科

                         2020年9月30日

 

 

(责任编辑: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