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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双鸭山市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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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双鸭山市数字经济监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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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双鸭山市数字经济监测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产业振兴行动计划(2022-2026年)》文件精神和省委深改委会议上关于建立“4567”现代产业统计监测体系的工作要求,按2023年8月黑龙江省统计局新印发的《黑龙江省数字经济统计监测方案》开展调研,探索开展双鸭山市数字经济统计监测工作。
一、数字经济行业代码分类
(一)数字经济产业范围分类
依据《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将数字经济产业范围确定为:01数字产品制造业、02数字产品服务业、03数字技术应用业、04数字要素驱动业、05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5个大类,其中01-04大类为数字产业化部分(也称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第05大类为产业数字化部分。
(二)数字经济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黑龙江省数字经济统计监测行业范围建立了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的对应关系。国民经济某行业类别仅部分活动属于数字经济,则在行业代码后加“*”做标识;国民经济某行业类别全部纳入生物经济,则直接使用行业代码。数字产业化共有121个行业小类,包含10个部分活动属于数字经济的行业小类。
二、数字经济监测开展情况
(一)2023年监测产业行业情况
我市2023年,全市有“四上”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全部计入数字经济)8户,按数字经济产业分,数字产品制造业1户,数字产品服务业1户,数字技术应用业5户,数字要素驱动业1户。按统计行业分,工业1户,贸易2户,服务业5户。
(二)2023年监测结果
2023年,我市按季度开展了统计“四上”报表企业数字经济监测,监测了核心产业中全部计入数字经济企业的营业收入、税金及附加、利润总额、应交增值税等4项指标。
2023年,全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营业收入93845万元,税金及附加512万元,利润总额-345万元,应交增值税3338万元。从数字经济产业看,数字技术应用业企业户数多、营业收入大,共5户,户数占62.5%;营业收入8.14亿元,占全部营业收入的86.7%。其他3个产业各有1户,仅数字产品制造业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
(三)2023年入退库情况
2023年年度退库1户,2024年不报表,但平台保留同期数。年度新增2户,均属于数字要素驱动业,2024年数字要素驱动业增加到3户,在平台报表,同时报同期数据。
三、我市数字经济存在的问题
从省统计局反馈的2023年全省数字经济监测结果看,我市规上数字经济发展不平衡、问题较多,一是数量少,2023年我市规上法人单位数量占全省2.3%,排全省并列(3城并列)第8位,与哈齐佳大牡差距较大,四煤城中少于鹤岗、与鸡西相同、高于七台河;二是规模小,2023年我市规上法人单位营业收入9.5亿元,排全省第9位,仅占全省1.7%;三是营业收入增速最低,2023年全省规上法人单位营业收入增长9.1%,我市是4个负增长的城市,同比下降3.9%,增速排全省末位;四是区域间不平衡,尖山区7户,饶河县1户,其他县区均是空白。
四、发展数字经济的相关建议
一是从短期看,应重点发展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要素驱动业,培育数字产品批发、零售、租赁和互联网批发零售企业,尽快达到入规标准;二是从长期看,调整招商引资导向,重点招引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技术应用业项目,加大政府扶持力度;三是从企业转型看,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创新能力,积极与高校、科研院所深度合作,加速推动科技成果转化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