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双鸭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5-03-27 08:48
我单位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1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煤矸石综合利用进度缓慢。双鸭山市2024年制定煤矸石年度治理任务432万吨,截至督察进驻共治理127万吨,仅完成29.4%。
二、整改目标:加快推进煤矸石治理工作,按时完成2024年度煤矸石治理任务。
三、整改措施:市发展改革委加快推进煤矸石综合利用,重点推进黑龙江龙煤双鸭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岭东区、宝山区采取土地复垦、土地回填平整、煤矸石充填、制砖、制路基材料以及铺路等方式完成煤矸石年度综合利用目标。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2024年煤矸石综合利用目标任务为213.095万吨,各县(区)、龙煤双矿公司通过采取井下回填、土地复垦、塌陷区治理、煤矸石制砖、制砂、制路基材料、掺烧、修缮河道及铺路等方式,2024年累计完成煤矸石综合利用258.723万吨,超额完成2024年度计划目标任务。具体为龙煤双矿公司通过土地复垦、矸石充填、机制砂、制砖、修缮河道及铺路等方式完成综合利用186.3万吨,岭东区通过煤矸石掺烧、回填制砂、制砖、制路基层等方式完成综合利用30.018万吨,宝山区通过项目土地复垦、回填平整等方式完成综合利用3.675万吨,四方台区通过沉陷区回填、煤矸石掺烧等方式完成综合利用37.63万吨,集贤县通过铺路完成综合利用0.1万吨,宝清县通过铺路完成综合利用1万吨。
五、公示时间: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科
七、受理电话:0469-4247363
八、受理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城投大厦(市政府)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双鸭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