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4-11 16:15
我局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53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
全市煤炭开采每年排放疏干水1783万吨,造成了地质塌陷、地下水源枯竭等生态环境破坏问题。
二、整改目标:
制定并落实煤炭开采疏干水治理方案,强化煤矿生态环境执法。
三、整改措施:
2.在新建煤矿项目环评审批中,严格执行国家、省要求,规范新建煤矿疏干水综合利用率标准,降低疏干水排放量。
3.推行在产煤矿清洁生产审核,并对煤矿疏干水排放情况进行监管,监督煤矿企业实施治理达标排放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2.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目前暂未受理新建煤矿项目,在后续新建煤矿项目审批过程中,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会严格规范疏干水综合利用率,降低疏干水排放量。
3.我市将按照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2016〕第38号)推行煤矿清洁生产,并加强日常监管。
五、公示时间: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4月25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督察整改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9-6685350
八、受理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时代新城二期(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督察整改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