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第十五批信访案件X3HL202605220005销号公示
来源:饶河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6-10-22 16:43
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我市第十五批信访案件X3HL202605220005(省内编号803)已办结,并通过验收,拟申请销号,现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信访案件验收销号工作方案》要求,对该案件《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9日,共7个自然日。
受理部门:饶河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受理电话:0469—2663040
受理地址:饶河县饶河镇新阳北路10号(饶河生态环境局)
如对该项案件办结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饶河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饶河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
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0月22日
双鸭山第15批边督边改公开一览表 (X3HL20260522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