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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汇总表

来源: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5-09-26 09:49  

市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汇总表

填表单位: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填表人:曹鹏联系电话:18746967333   填表时间:2025915

序号

市政府及其办公机构文件名称(文号)

清理意见

具体理由

1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双政规20212号

拟保留

此项工作任务未到完成时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为长期性工作任务,国家及黑龙江省发布的《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要求“到2025年初步形成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到2035年,全面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

2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双鸭山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双政规20216

拟保留

十四五时期尚未结束,工作任务未到完成时限。

3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双鸭山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双政规2022〕9

拟保留

十四五时期尚未结束,工作任务未到完成时限。

4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双鸭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双政规2022〕14

保留

文件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为开展相关工作的依据

5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双鸭山市“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双政规2023〕3

拟保留

十四五时期尚未结束,工作任务未到完成时限。

6

双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双鸭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双政规2023〕13

拟保留

文件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为开展相关工作的依据

序号

各有关单位文件名称(文号)

清理意见

具体理由

1

关于印发《双鸭山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双环规〔2022〕1号)

废止

方案中规定工作时限已到期。

1.上方表格填写各单位起草,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文件。下方表格填写各单位以本单位名义制发文件。

2.“清理意见”填写:拟保留、修改、废止、宣布失效之一。

3.“具体理由”填写:①拟保留:填写具体保留理由。②拟修改:填写具体修改理由、对应的清理内容等内容。③拟废止:

填写废止的主要理由、对应的清理内容等。④宣布失效:填写理由含主要制定依据已经失效;调整对象已经消失;

任务已完成、不需要继续存续;其他理由等。

(责任编辑: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