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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双鸭山市信访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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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鸭山市信访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领导信息
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对信访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指示要求。
(二)负责办理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有关来信来电、网上投诉,接待来访;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反映群众信访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提出完善政策、改进工作、追究责任有关建议。
(三)承办上级机关和领导同志交办、批办、转办的信访事项,对领导批办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负责制定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排查制度、方案并组织实施。
(五)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重要信访问题。
(六)检查、指导、协调各县(区)、各部门的信访工作;起草本市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文件。
(七)负责征集人民群众的建议,供市委、市政府参考;
(八)负责全市信访法治建设工作,为信访人员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九)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
(十)负责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十一)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队伍建设和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字材料;负责起草本市有关信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文件;对全市信访工作形势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对策建议;开展信访工作调研,提出建议。制定全市信访工作宣传教育方案并组织实施;信访大数据整合汇总和信息分析;承担对外宣传工作,负责信息发布工作;承担全局信息化网络建设,组织指导全市信访工作信息化建设。
(二)督查科(复查复核科)。对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制定信访督查方案并组织实施,督查督办重大信访事项;协调指导全市信访督查工作,督办重要信访事项;提出完善政策、改进工作、追究责任的建议。受理信访人提出的应由市信访机关(机构)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负责办理上级信访部门下交我市的有关复查复核方面的工作;负责全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情况的综合分析、考核等职责。
(三)信电受理办公室(投诉监督科)。负责办理群众来信工作。负责办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署真实姓名通过省信访信息系统提出的信访投诉事项;转送、交办、督办重要网上投诉事项;承办国家、省投诉受理办公室下交的网上投诉事项。负责征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的建议,督促检查市领导批示建议的落实,推进成果转化,对全市人民建议征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依托12303热线,负责全市信访系统工作质量的监督工作;负责对全部信访事项信访人回访工作;负责信访投诉举报和回访情况报告、反馈、通报等工作。
(四)来访接待科。负责到市接待场所上访群众的来访接待工作;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重点信访事项;负责全市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指导协调县(区)各部门处理来访接待工作中遇到的复杂问题;对全市来访接待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五)机关党委。负责机关、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其办事机构与办公室合署办公。
市信访局领导
王 斌 市信访局党组书记 、局长
张晓峰 市信访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王 旭 市信访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薛 岩 市信访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办公地址:双鸭山市尖山区二马路与新兴大街交叉口西60米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1:3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469-4247040;传真号码:0469-4247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