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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丨我市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4-06-04 09:16  

新闻发布会丨我市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



为了迎接六五环境日,6月3日,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关于双鸭山市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以及2024年度工作计划情况的主题新闻发布会,邀请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固华,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佟德峰,分别进行主旨发布和答记者问。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王固华进行主旨发布

2023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突出抓好“六个实”,在推动水质整体提升上步伐坚实;在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上举措扎实;在守护好沃土良田上底气踏实;在中央环保督察整改上成效真实;在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上力量重实;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上政策务实。生态环境指标显著提升,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群众幸福指数进一步提高,交出了一份绿水青山“新答卷”。
2023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5.6%,PM2.5达到24ug/m,双双超额完成既定目标;全市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66.7%,连续3年达到“十四五”国家考核目标,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污染防治攻坚战连续四年在省成效考核中位列优秀,市生态环境局荣获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回顾一年来的工作,可以用“五个坚持”来概括:
(一)坚持绿色理念,全力推动生态振兴目标实现。我们坚守生态环境必须持续向好的刚性底线,锚定年度生态质量约束性指标,聚焦制约环境质量改善的突出问题,充分运用领导责任、工作推进、考核评价、督导问责的四个体系,推进生态环境监管和污染防治走深走实。始终坚持“高位引领”,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力支持下,累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领导小组会和专题会研究生态环境问题40余次,党政主要领导共批示60余次,制发《双鸭山市贯彻落实〈黑龙江省生态振兴行动计划(2022—2026年)〉实施方案》,细化任务分工,协同推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二)坚持问题导向,高效完成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坚持督政严肃、督企严格、督导严实“三督三严”模式,推动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建立“日常报告+定期调度+现场督导”工作体系,对进展缓慢和有逾期风险的整改任务及时预警、督办。2023年,双鸭山市在全省达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预定目标,24项整改任务已完成17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65项整改任务已完成62项,分别完成全部任务的70.8%和95.4%,提前完成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要求,作为全省首个完成年度督察整改任务的地市,在全省生态环境工作会议作典型经验发言。
(三)坚持系统治理,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守护蓝天不松懈。推进散煤污染治理,完成散煤削减替代4.63万吨,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强化燃煤锅炉治理,按计划淘汰和改造9台燃煤锅炉,完成2台20蒸吨及以上非电力燃煤锅炉升级改造。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如期完成建龙钢铁6个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建设。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和综合利用,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08%,秸秆还田率达到67.64%。二是保卫碧水不松劲。实施城镇生活污水排水管网新建和改造工程,新建改造排水管网156公里。打好水质提升大会战,排查出的499个入河排污口已全部完成溯源和整治。持续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市454个行政村治理工作已完成142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1.2%,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三是坚守净土不松手。对5家土壤污染重点监管企业开展了隐患排查“回头看”,原化工总厂项目已完成疑似污染地块调查,原化工一厂项目已完成土壤采样。2023年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四)坚持铁腕治污,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建立了重大案件集体审议制度,制定了《双鸭山市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不断规范涉嫌生态环境违法犯罪移送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执法监察,持续开展亮剑护绿、雷霆行动等专项行动,有力打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强化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发现1起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已由公安机关立案侦办。持续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提高我市各级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2022、2023年连续两年在全省执法比武活动中荣获团体二等奖。
(五)坚持生态助企,为服务发展注入“新动能”。出台“真心解难题”服务活动等二十条惠企措施,召开宣讲会,并统筹县区、科室结合每周工作入企宣传,率队在黑龙江红兴隆农垦宝利采金有限公司,向企业负责人宣讲2024年“生态助企”服务行动方案,详细解读有关政策,深入了解企业在生态环境领域的需求,做到市域内全覆盖。通过建立容缺容错机制,制定“环评和排污许可审批合一”的工作方案,开通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开展了排污许可大会战,组织专业人员对200余家次企业集中一对一、手把手指导,完成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179张,审核完成率为100%。完成全省首个环评和排污许可“两证合一”审批工作,相关服务对象赠送锦旗6面。
历尽天华成此景,人间万事出艰辛。回顾风雨历程,成绩来之不易,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依然艰巨。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生态环境问题依然突出,能源产品结构性不优,产业发展还处在高耗能、高排放阶段,仍以传统资源型行业为主的问题依然存在。
下一步,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以“三高”促“三变”,为双鸭山这座“黑土湿地之都”“绿色生态之城”高质量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安全保障。
一是高起点谋划绿色双鸭山建设,推动重点任务由跟跑型向领跑型转变。全力推动本市生态优势地区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两山”基地,积极推动煤炭类城市实现“煤城”向“美城”的华丽蜕变。 
二是高质量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环境民生由普惠型向幸福型转变。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以PM2.5控制为主线,强化源头管控、多污染物协同控制。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从严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梯次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长效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三是高站位落实督察整改任务,推动污染治理由应对型向主动型转变。充分发挥督察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推动作用,协调解决矿山修复治理、侵蚀沟治理等问题,实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百日会战,高质量完成我市剩余督察任务,高标准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答记者问 

记者提问1: 王固华局长在刚才的发言中多次提到了“生态助企”这个词,请介绍下从优化营商环境角度在我市项目环评审批优化审批流程做了哪些工作?出台了哪些惠企政策?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佟德峰答:

近年来,我局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以打造最优营商环境为目标,在项目审批过程中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间,环评报告书和报告表分别由法定的60个和30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通过建立容缺容错机制、开通环评审批绿色通道等超常规举措,实行即到即受理,采取“边公示边审查,边公示边审批”的并联方式,加速项目落地。为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我局实行了一系列精准服务的政策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具体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提高办事效能、出台惠企政策。我局先后制定出台了《双鸭山市生态环境系统 2024 年“生态助企”服务行动方案》《2023年助力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若干措施》《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干部包联企业“敲门行动”工作方案》等一系列惠企政策措施。

二是开展精准对接、超前服务。我局以省重点项目、一季度入统招商引资项目和“4567”产业重点推进项目等台账为抓手,建立全过程指导帮扶,通过定期跟踪调度、安排专人服务等方式,逐个详细摸清项目相关情况,帮助协调解决项目在环评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近两年我局为重点项目发放环评审批服务单共计53份。

三是信息互通共享,畅通沟通渠道。我局通过建立政企信息互通共享机制,成立了政企微信服务群,企业在环境等方面有政策咨询或疑难问题时,可随时在群里得到解答。我局以直接送达、面板公告、快递邮寄、电子送达等形式,为我市364家企业发放《致民营企业家的一封信》,从而提升了我市民营经济的服务力度,畅通了沟通渠道,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加大项目服务力度,多措并举,坚持提前介入,专人服务,强化全过程全要素服务保障,用暖企贴心的服务,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企业健康发展赋能助力。

记者提问2:生态环境执法是维护环境生态平衡、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重要保障。目前我市开展了亮剑护绿、雷霆行动等专项行动,请问我们在生态环境执法方面取得的进展情况及成效有哪些?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佟德峰答:

为深入落实“能力作风建设”的工作要求,我局着眼优化执法方式、强化督导帮扶、规范执法行为,一手抓“非现场”执法,一手抓“服务式”帮扶,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执法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主要措施有三个方面。

一是在精准执法上下功夫。结合企业的环境管理实际,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业主要以自动监控为主,能通过非现场的方式完成执法活动的,原则上不再进行现场检查,做到“日常不扰、无据不查、轻微不罚”。对重点污染源,重复举报、问题突出企业,适时开展夜查、暗查、巡查等方式,发现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着力推动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生态环境权益。
二是在日常普法上多探索。组织专业技术服务团队,帮助企业准确掌握运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破解污染治理技术难题。持续开展“送法规、送政策、送技术”系列活动,将执法与普法、执法与服务相结合。
三是在执法能力上再提升。在提升队伍办案能力上,推进“阳光执法”,严格把好立案查处的环境违法案件初审和集体审议关口,严格执行集体决策,每一宗行政处罚案件从处罚告知到处罚决定都由案件审理委员会集体审议决定,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法》《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确保环境违法行为的违法事实认定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裁量得当、罚过相符,提高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公信力和满意度。
下一步将继续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服务水平,按照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推行监管与服务并重的理念,优化政务服务方式,全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公平竞争,不断激发企业活力,助力企业健康发展,提高人民的幸福感、安全感、满足感。

记者提问3: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有效解决了一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问题。目前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环保督察全面进入下沉工作阶段,督察组已进驻浙江、云南等七个省级行政区,请问我市督察整改问题具体是怎么推进的?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佟德峰答:

我市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坚持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三个强化”打好督察整改硬仗。

一是紧盯中心工作“强统筹”。建立高位统筹机制。党政主要领导高位推动整改工作,做到常思常进不懈怠,督察整改摆案头,部门县区齐筹谋,问题销号无遗漏。2023年,党政“一把手”召开各类会议40余次,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30余次。建立联系推动机制。10位市领导联系推动10项整改任务,污水处理厂建设、毁林种参等个性整改任务和“两高”项目、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等年度整改任务完成率达到“双百”。建立重点盯办机制。出台“两个办法,一个规范”,对年度重点工程实行驻场盯办,年度管网改造建设超额完成7%,年度侵蚀沟治理超额完成22.6%。建立会商研判机制。协商市直各部门及时消除化解重点任务难点、堵点,109个黑土地案件“响铃交卷”,年度煤矸石治理超额完成638%。
二是坚持一抓到底“强督办”。压实效率快行动。做到上级部署落实不过夜,重要会议传达贯彻不拖延,典型案例警示警觉不敷衍。压实牵头督导责任。市督察整改办统筹推动,市直各部门牵头督导,建立“日常报告+定期调度+现场督导”工作体系,强化“市督察办+市直部门+县区”三位一体会商沟通机制,实现“全闭环”管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对进展缓慢和有逾期风险等任务下达预警函15份,工作提示和督办函15份,约谈3次,全市通报3次,确保任务周周有进展、月月有成效,季度有成果,年底提前销号。
三是突出结果导向“强推进”。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区)严守底线思维,常态化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巩固整改成果防反弹,整改任务完成率达到71%,提前实现任务过半目标。做法获得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开展全面监督。各级纪委监委和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推进整改任务,深入部门会商,现场督导检查,实现横向监督无死角,纵深监督无盲点。开展成效考核。实施市委全会、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考核和县(区)目标考核。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办室、市能力作风办细化分解督察整改任务,明确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定期督查督办工作成效。
下一步,我市将以本色不变得始终的初心,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决心,长风破浪会有时的信心,对标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已曝光的典型案例,先查先改争取主动,扎实推动2024年整改任务落实,以饱满的姿态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责任编辑:生态环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