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时间:2019-01-25 15:48
双鸭山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内设机构
三、人员构成情况
四、2019年预算编制范围
第二部分 双鸭山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2019年部门预算报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双鸭山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营商环境建设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研究提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度机制的建议,依法开展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工作。
(二)负责拟订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规划以及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指导县(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部门工作。
(四)负责统筹推进、组织指导、监督检查全市电子政务、
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
(五)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政务大数据建设,推动政务数据
资源融合共享。负责组织双鸭山市政务大数据中心建设工
作。
(六)负责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规范指导行政权力、责任、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建立,负责行政权力信息管理平台的日常维护、调整等职责。
(七)负责统筹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全市信
用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建立跨地区、跨部门守信联合
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共享机制。
(八)负责统筹推进涉及营商环境的政务服务事项、公共
服务事项的流程再造和标准化工作,并加强监督检查。
(九)负责对市直有关部门政务服务进行监督,指导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十)负责受理、调查、转办、交办、督办损害营商环境
行为的投诉、举报,对有关责任人提出问责意见,移交有关
机关依纪依法问责处理。
(十一)负责全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考评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
(十二)负责统筹推进全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工作,建立健全营商环境考核评价机制,提出评价结果运用建议。
(十三)承担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 承担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五) 承担“诚信双鸭山”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六)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与市经济合作促进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经济合作促进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的洽谈、协调和签约工作。全市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负责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考评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两部门应建立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共享机制。招商引资项目签约后,市经济合作促进局应向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通报招商项目信息,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应向市经济合作促进局通报投资项目促进情况信息。
二、部门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双鸭山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设六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等工作。承担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负责拟订有关营商环境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负责重要文件起草、专题理论研究和统计分析。承担文件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对损害营商环境督办案件处理结果的合法性审查,以及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统筹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规范各县(区)政府和各市直部门行政权力、行政责任、行政中介服务清单建立和修订职责。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担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日常工作。
(三)政府服务管理科。负责拟订全市电子政务、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考评。负责对市直有关部门政务服务进行监督,指导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承担流程再造工作,制订全市涉及营商环境的政务服务、公共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全市政务大数据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制定全市政务数据资源建设标准。负责推动全市政务数据资源共享开放。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政务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和开放目录。
(四)监督科。负责受理涉及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承办、督办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案件,提高营商环境政策咨询服务。负责对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有关责任人提出问责意见,移交有关机关依纪依法问责处理。统计汇总、整理投诉举报的数据资料并负责档案管理,提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建议。承担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考核评价指导科。负责构建全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拟订全市营商环境评价实施方案,组织指导各县(区)各部门各行业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提出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建议。负责省委、省政府对我市营商环境评价的指标考核、任务承接、综合协调等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组织、协调、督办工作,考评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组织指导下级营商环境建设监督部门的招商引资项目促进监督工作。
(六)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科。负责拟订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跨地区、跨部门守信联合激励与失信联合惩戒信息共享机制。承担市“诚信双鸭山”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其办事机构与办公室合署办公。
三、部门人员构成
双鸭山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总人数59人,在职人数40人,其中:行政编制人员13人、事业编制人员27人;退休人员3人。与2018年预算对比,在职人员减少3人,退休人员增加3人。 四、2019年预算编制范围
2019年纳入双鸭山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部门预算管理的单位共计3个。本部门中,行政单位1家,事业单位2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双鸭山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
行政 |
2 |
双鸭山市市民服务中心 |
事业 |
3 |
双鸭山市信息数据中心 |
事业 |
第二部分 双鸭山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二、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双鸭山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456.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83.50万元,增加67%。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8.7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00万元。(其中按支出类别,一、工资福利支出260.90万元;二、商品和服务支出40.40万元;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30万元、项目支出147.40万元)。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双鸭山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二、关于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2019年收入预算456.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6.00万元,占100%(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39.10万元,行政运行94.60万元,住房公积金20.00万元,信息事务165.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0.50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80万元)。
三、关于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2019年支出预算456.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60万元,占总支出的68%;项目支出147.40万元,占总支出的32%。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56.00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56.0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8.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3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00万元。
五、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双鸭山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6.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83.50万元,其中:
1、2010504信息事务2019年预算数为165.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2.60万元,增长4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资增加。
2、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9年预算数为6.8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8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退休人员增加。
3、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9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30万元,增长0.0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资增加,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增加。
4、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9年预算数为139.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84.3万元,增长153%。主要原因是:增加政府雇员53人,办公大楼日常运行经费增加。
5、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30.5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0.5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之前未列入预算中。
6、2010301行政运行(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2019年预算数为94.6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9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大楼行政运行日常经费增加支出, 水、电、办公费等支出同比去年增加。
六、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双鸭山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56.00万元,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260.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4.4万元、津贴补贴116.0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50万元、住房公积金20.00万元。
2、按定额管理的商品服务支出4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80万元、印刷费0.50万元、水费0.40万元、邮电费1.00万元、取暖费31.60万元、物业管理费0.10万元、差旅费1.30万元、维修(护)费0.50万元、工会经费1.60万元、福利费0.6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3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6.8万元、生活补助0.30万元、奖励金0.20万元。
4、项目支出147.40万元。
七、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双鸭山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6.00万元,其中:
1、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448.7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35.4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3.30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30万元,主要包括:社会福利和救助0.50万元、离退休费6.80万元。
八、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功能科目)的说明
双鸭山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部门经济科目)的说明
双鸭山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十、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政府经济科目)的说明
双鸭山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十一、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的说明
双鸭山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2019年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十二、关于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说明
双鸭山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2019年无行政事业性项目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113.30万元,其中:办公费20.20万元、印刷费2.00万元、邮电费1.00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27.84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31.6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0.10万元、差旅费1.10万元、日常维修费16.48万元、以及其他费用12.9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5.3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办公楼日常运行经费(水、电、办公费等)支出增加,新增加政府雇佣“综合窗口”工作人员的工资
十四、关于政府采购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双鸭山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十五、关于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9年1月1日,双鸭山市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共有房屋590平方米,其中:其他用房590平方米。共有车辆1台,其中:其他车辆1台。账面固定资产总值233.10万元,其中:房屋及建筑物价值41.60万元,车辆价值4.00万元,其他资产187.5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经费拨款:指财政部门核拨给行政事业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关机构事务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为职工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按定额管理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电梯电费、邮寄费、电话通讯费、办公用房取暖费、专用房屋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国内差旅费、一般维修费、专用房屋维修费、电梯维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预留机动经费和空编奖励经费。
十四、离退休公用支出:包括离休人员特需费、离休人员公用经费和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十五、职工体检费支出:反映单位用于职工体检的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机关工资福利支出: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八、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各类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物资储备等资本性支出。
十九、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反映对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的经常性补助支出。
二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十一、“三公”经费:包含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十二、预算绩效管理:是以财政支出结果为导向,将绩效管理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信息公开全过程,并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管理模式,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十三、绩效目标:是预算绩效管理对象计划在一定期限内达到的产出和效果,包括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是绩效执行监控、绩效自评价和再评价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